【欧洲时报网】美国总统特朗普6日签署一项行政令,宣布制裁国际刑事法院(ICC),理由是该法院针对美国和以色列“采取非法且无根据的行动”。
美将制裁国际刑事法院有“越权行为”相关人员
中新社报道,2024年11月21日,国际刑事法院向以色列总理内塔尼亚胡、前防长加兰特,以及巴勒斯坦伊斯兰抵抗运动(哈马斯)军事指挥官穆罕默德•迪亚卜•易卜拉欣•马斯里发出逮捕令,指控他们犯有反人类罪和战争罪。
上述行政令指责国际刑事法院“在没有合法依据的情况下,声称对美国及其某些盟友(包括以色列)的人员具有管辖权,并展开初步调查,进一步滥用权力,发出毫无依据的逮捕令”。
行政令表示,国际刑事法院对美国和以色列没有司法管辖权,因为两国不是该法院成员,也不是《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缔约国。
根据行政令,美国将制裁国际刑事法院有“越权行为”的相关人员,包括没收房产及财产,以及禁止国际刑事法院人员、代理人及其直系亲属入境美国。
ICC已采取措施保护工作人员免受制裁影响
路透社报道称,在特朗普签署此次行政令之前,今年1月9日,美国众议院投票通过了一项制裁ICC的法案,以抗议该法院对内塔尼亚胡和加兰特发布的逮捕令。该法案将对任何推动调查、逮捕、拘留或起诉美国及其盟国公民的ICC官员或支持ICC的实体进行制裁。
根据该法案,任何与美国有联系或进行美元交易的银行都将被要求遵守制裁,这将严重限制国际刑事法院开展金融交易的能力。
对此,消息人士透露,ICC已采取措施保护工作人员免受美国制裁影响,包括提前支付3个月工资,同时也做好因金融限制导致法院瘫痪的准备。
今年1月24日,ICC主席团曾发声明回应制裁威胁称,制裁措施会严重妨碍ICC在所有局势中正在进行的调查和其他活动,并影响被害人、证人和受制裁个人的安全,对任何破坏ICC院独立性、完整性和公正性的企图表示遗憾。
ICC主席团在声明中重申,将矢志不渝地捍卫法院独立性与公正性,不因针对ICC、其官员、工作人员和与之合作者的任何威胁或措施而退缩。
去年12月,ICC院长、法官赤根智子曾警告称,(美方)制裁将“迅速破坏法院在所有情况和案件中的运作,并危及法院的存在”。
5年前美也曾制裁ICC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是美国在5年内第二次制裁ICC。
据中新网报道,2020年9年,特朗普政府通过行政命令对ICC前任检察官本苏达及一位ICC官员实施制裁,原因是该机构仍在调查美方军事和情报人员在阿富汗涉嫌战争罪和反人类罪。制裁措施包括冻结被制裁人员在美国的资产、限制签证和禁止美国公民与这些官员进行合作。
国际刑事法院是根据联合国1998年通过的《罗马规约》于2002年7月正式成立。该法院有权对种族灭绝罪、战争罪、反人类罪和侵略罪进行审判,但只追究个人的刑事责任。目前,该法院拥有125名成员,美国、俄罗斯和以色列不是该法院的成员。
(编辑:李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