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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对第三国科技依赖 德法划定数字主权评判标准

【欧洲时报6月17日冀果编译】云服务、人工智能、数据基础设施……德国和法国正在制定更严格的数字主权评判标准,并希望以此为欧盟的数字主权进程指明方向。

德国《商报》网站报道,德法两国正在制定关于数字主权的通用标准。根据德国《商报》获取的一份文件,两国正进一步细化相关标准,以界定云服务、人工智能和数据基础设施在何种情况下可被视为具备“主权”属性。柏林和巴黎方面希望借此为欧盟定下基调。

这份德法联合文件指出:“必须通过减少对第三国数字技术、资源、产品和服务的关键依赖,来增强欧洲的数字主权。从IT基础设施(包括半导体和软件)到数据管理及人工智能,整个技术栈中都存在此类依赖问题。”

这份文件对外曝光之际,距离欧盟委员会公布其技术主权一揽子计划仅过去两周。借助这一包含《云计算与人工智能发展法案》(Cloud and AI Development Act)及《芯片法案2.0》(Chips Act2.0)在内的计划,欧盟希望大幅降低对美国供应商的技术依赖。未来,在存储和处理敏感数据时,欧盟将优先选用欧洲云服务和人工智能供应商。此外,欧盟还计划扶持本土半导体产业,提升半导体产能。

报道称,这份联合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德法两国的立场。分析称,其核心三点要求,均超出了欧盟委员会原有规划。

首先,柏林和巴黎方面要求云服务供应商的最终控股公司,而不仅仅是运营实体,必须将总部设在欧盟境内。亚马逊云科技(AWS)、微软和谷歌均不符合上述条件。例如,亚马逊云科技虽为其“欧洲主权云”业务设立了由欧洲员工组成的独立运营实体,但该实体仍由母公司全资拥有。欧盟此前的方案并未对此作出明确规定,而这份联合文件填补了这一空白。

其次,尽管欧盟委员会的草案对数据存储地点问题作出了规定,但并未明确用户在更换供应商时应如何操作。针对这一点,德法联合文件呼吁建立明确的迁移路径、开放接口,并要求提供所有软件组件的完整文档资料。

最后,德国和法国还首次将“经济价值创造”作为衡量数字主权的一项独立标准,具体包括人员属地、研发布局以及运营控制权等方面。文件同时指出,要保护欧洲科技企业,防范存在安全风险的第三国实体企业发起相关收购活动。

德法两国呼吁加快推进相关进程。文件中提到:“近期地缘政治动荡及系统性竞争的日益加剧,使得以下举措成为一项战略要务:保障欧洲战略影响范围安全,降低战略依赖与脆弱性,并避免陷入锁定效应。”

该联合文件未涉及国防或国家安全议题。根据《欧洲联盟条约》第四条,上述领域属于成员国的专属管辖权范围。

长期以来,法国一直将数字主权视为其国家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法国2030”投资计划中,该国正投入540亿欧元资金布局相关领域。同时,法国总统马克龙也积极吸引数字基础设施落户法国,力求减少对美国的依赖。

(编辑:北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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