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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成员国正式批准将难民遣返至第三国

【欧洲时报2月24日文耕编译】从今年6月起,欧盟成员国将能够更便捷地将寻求庇护者遣返至所谓的第三国,即与这些寻求庇护者没有任何个人联系的欧盟以外国家。欧盟理事会23日已最终敲定了相应的立法修正案,投票表决被视为例行公事。

德新社报道,此前,遣送通常只有在寻求庇护者与第三国有明确联系(例如在当地有亲属或曾长期居留)的情况下才有可能实现。未来,只要欧盟成员国与第三国之间存在协议,即可遣返。

在此过程中,欧盟不再需要审查相关人员是否真正有资格获得庇护。也就是说,即使庇护申请尚未得到全面评估,欧盟成员国也可以将这些人遣送至第三国。

除了对“安全第三国”概念的修改外,一份“安全原籍国”名单也正式获得通过。修订后,“安全原籍国”名单不仅包括欧盟成员国,还包括摩洛哥、突尼斯、埃及、科索沃、哥伦比亚、印度和孟加拉国。

未来,更快捷的庇护申请程序应该会使欧盟国家的遣返工作更加容易。但这并不意味着遣返将自动进行。提出庇护申请的理由仍将受到审查。

此外,寻求加入欧盟的国家原则上应被视为安全原籍国。例如,阿尔巴尼亚、黑山或土耳其等国可能都属于此类。但这种认定也可能被撤销,比如当该国受到制裁或爆发战争时。

(编辑:李祎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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