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时报10月15日李璟桐编译报道】在经历长达11年的僵局后,欧盟关于加强航空旅客权利的立法进程迎来关键进展。10月14日,欧洲议会法律事务委员会以34票赞成、0票反对的压倒性结果,通过修订《欧盟旅客权利条例》的提案,明确维持“航班延误超过3小时即应赔偿”的核心条款,标志着议会将在接下来的谈判中以强硬姿态捍卫旅客权益。
欧洲新闻台(Euronews)报道,根据现行法规,欧盟境内航班若因航空公司可控原因导致延误超3小时或航班取消,旅客可获得250至600欧元的赔偿。此次新提案不仅保留了这一门槛,还计划将最低赔偿金额从250欧元提高至300欧元,并细化赔偿标准,确保长途航班旅客获得更高补偿。
此外,法案明确禁止航空公司对标准尺寸的登机箱收取额外费用,旅客可免费携带一件随身小物(40×30×15厘米)和一个最大尺寸100厘米、不超过7公斤的登机箱。更值得关注的是,新规则还提出多项人性化措施:确保儿童能免费与父母同坐、强制航空公司加快退款流程等。
多位议员强调,这些权利“不是福利,而是基本保障”。牵头文件的保加利亚籍欧洲人民党议员安德烈·诺瓦科夫强调,欧洲法院早已确认3小时的合理性。“每一次延误背后都有错过生日、葬礼、婚礼或面试的真实人生,我们不允许公民被抛弃。”他说,必须在保障旅客与保持航空竞争力之间取得平衡,“但绝不以牺牲公民权利为代价”。自民党团德国议员扬·克里斯托夫·奥特延也批评部分成员国试图削弱赔偿标准:“理事会想侵蚀乘客权利,我们绝不答应。”
值得注意的是,欧盟委员会此前曾建议将赔偿门槛提高至五小时,而部分成员国甚至主张六小时。目前,德国、西班牙、葡萄牙等国支持三小时标准,其余多数国家则持反对意见。这一分歧预计将在即将展开的三方谈判中成为焦点。
新法案适用范围广泛:所有从欧盟机场起飞的航班,无论承运航司国籍;以及由欧盟航司执飞的抵达欧盟的航班。但非欧盟航司运营的来欧航班及中途经停欧洲的国际航班不在其列。
对此,欧洲消费者组织(BEUC)表示欢迎,称议会立场“令人鼓舞”,并呼吁其在后续谈判中保持坚定。然而,代表欧洲航空公司的Airlines4Europe(A4E)则表达了担忧,认为三小时赔偿期限过于严苛,不利于航空公司灵活应对突发状况,反而可能导致更多延误。该组织建议将时限延长至五小时,并指出所谓“免费行李”政策并不符合多数旅客的真实需求。
据了解,欧洲议会、欧盟理事会与欧盟委员会之间的正式谈判将于15日启动。这场关乎数亿旅客切身利益的博弈,或将深刻影响未来欧盟航空出行的规则格局。
(编辑:李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