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时报6月6日文耕编译】根据欧盟国家的意愿,未来,乘客只有在延误4小时后才能从航空公司获得赔偿。5日,经过数小时的谈判,大多数欧盟交通部长在卢森堡举行的会议上投票支持这一变化。修正案尚未最终通过,欧洲议会还可以对新规则进行修改。
综合德新社、德国N-TV电视台报道,此前,如果航班延误超过3个小时,乘客就有权获得赔偿。欧盟成员国现已同意将航程短于3500公里的航班延误门槛提高至4小时,长于3500公里的航班延误门槛提高至6小时。
由于德国主张将所有航班的延误门槛维持在3小时,并将赔偿金额提高至300欧元,所以德国政府在卢森堡会议上不同意拟议的方案。“我们始终将消费者保护放在首位。”德国交通部长施尼德在会后表示。“因此,我们无法同意这项拟议的决议。”德国政府目前希望在与欧洲议会的谈判中进一步加强消费者保护。
欧洲消费者保护组织Beuc谈到了对重要权利的重大限制。新的门槛将导致获得赔偿的乘客数量大幅减少,因为大多数延误都在2到4小时之间。
航空公司及其协会辩称,从技术上讲,他们无法在欧洲许多目的地三小时内提供替换飞机和机组人员。如果情况允许,他们将放弃额外的航班,因为反正已经支付了高额赔偿金。5个小时是最佳期限。然而,目前尚不清楚,如果采用5小时规则,当天究竟能有多少额外的替换航班可用。
这项妥协方案基于欧盟委员会2013年的提案。布鲁塞尔原计划将门槛提到更高,短途航线的门槛提高至5小时,长途航线的门槛提高至12小时。当时,包括法国、希腊和瑞典在内的一些国家表示需要进一步谈判,但也愿意做出妥协。“我们认为,今天达成协议是绝对必要的。”希腊交通部长迪马斯表示。在欧盟委员会提案提出12年后,改革必须继续推进。
该草案目前将与欧洲议会进行磋商。然而,预计谈判最早也要到秋季才能开始。
根据现行欧盟《航空旅客权利条例》,到目前为止,如果航班延误3个小时或以上,且航空公司存在过错,乘客有权获得赔偿。具体而言,航程不超过1500公里的航班赔偿250欧元;航程在1501公里至3500公里之间的航班赔偿400欧元;航程超过3500公里的长途航班赔偿600欧元。
(编辑:李祎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