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时报8月5日李朔编译】意大利内阁近日正式通过适配欧盟《人工智能法案》的配套法令,放行警方人脸识别应用的同时增设多重人权防护规则。新规确立检察官、法官双重审批机制,明确人工智能无自主决策权,从数据存储、监控范围、技术使用边界全方位收紧监管。
多方博弈达成折中方案
意大利安莎社报道,各政党僵持多日,整场立法博弈的焦点,在于如何在恪守比例原则的前提下,统筹公共安全治理需求与公民基本权利保障,实现权力行使的适度与合规,这也暴露了意大利中右翼执政联盟内部的理念分歧。各方分歧僵持不下,直至最后一轮谈判,才形成统一折中方案。
欧盟委员会首度发出警示后,总理府便对外定调,“意大利将一如既往严格遵守欧盟法规,首要落实《人工智能法案》相关要求。”此次内阁通过的立法法令延续这一导向,搭建起覆盖面更广的公民权益保障体系。
多维度筑牢公民隐私屏障
据悉,法案中人脸识别的基础使用框架维持不变,但配套搭建起一套更为严密的权利保障机制:启用该技术必须经过检察官与法官双重审核;严禁永久留存公民生物特征档案;强化意大利个人数据保护局的监管权责;同时大幅收紧警方使用人工智能工具的约束条款。
本次法案改动的核心,正是各方争论焦点——人脸识别的使用审批规则。政府并未放宽公共安全层面的使用底线,反而加码增设保障条款。司法部副部长弗朗切斯科・保罗・西斯托对此解释,“人工智能不会做出任何自主裁决。”他强调,所有使用申请均需司法机关分层核查,检察官与法官将根据案件紧急程度开展差异化审核,并多次重申:机器没有决策权,人工智能仅作为案件调查辅助工具,整套法案其余条款均遵循这一核心逻辑。
新法明令禁止无差别抓取网络公开图片、扩充生物特征数据库,同时缩小刑事案件中人脸识别的适用边界:该系统仅能用于确认已锁定嫌疑人身份,不得在海量图像档案中大范围筛查、搜寻未知可疑人员。
城市监控摄像头的使用规范也被进一步细化。广场、体育场、游行活动及各类需要重点维护公共秩序的大型活动现场,虽可留存监控画面,但禁止提前对影像开展生物识别处理。只有案件发生后,才能对已存储的监控素材启动人脸识别,且所有影像资料留存期限仅为7日,到期必须彻底删除。
法案还为人工智能产业未来发展划定清晰规则:企业研发人工智能系统时,仅可采用合成数据,或是经过匿名化、假名化处理的真实数据。同时,法案明确人工智能科研与技术试验的规范框架,清晰划分政府部门、高校与科技企业各自的责任和义务。
(编辑:李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