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时报网】全国人大常委会2025年度立法工作计划14日公布。根据这份计划,中国今年将围绕完善有利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制定国家发展规划法、金融法、金融稳定法、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法等。
将制定金融法、金融稳定法等
中新社报道,根据立法计划,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年将初次审议23件法律案,包括:生态环境法典、国家发展规划法、金融法、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法、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社会救助法、托育服务法、检察公益诉讼法、企业破产法(修改)、招标投标法(修改)、农业法(修改)、民用航空法(修改)、中国人民银行法(修改)、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修改)、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修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修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修改)、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改)、食品安全法(修改)、监狱法(修改)、国家赔偿法(修改)、网络安全法(修改)、对外贸易法(修改)。其中,生态环境法典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初次审议后,适时进行分拆审议,修改完善。
同时,继续审议的法律案有14件。其中11件尚未完成,包括:原子能法、仲裁法(修改)、治安管理处罚法(修改)、反不正当竞争法(修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国家公园法、海商法(修改)、法治宣传教育法、渔业法(修改)、金融稳定法、危险化学品安全法。
还有一批立法被列入预备审议项目:制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法修改,一并考虑)、电信法、消费税法、华侨权益保护法、机关事务管理法、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法、国家消防救援人员法、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法、医疗保障法、南极活动与环境保护法,修改注册会计师法、商业银行法、铁路法、计量法、海关法、商标法、律师法、教师法、政府采购法、水法、国防动员法、人民警察法,以及财政税收制度、治理网络违法行为和人工智能健康发展等方面的立法项目。立法计划称,由有关方面抓紧开展调研和起草工作,视情安排审议。
“制定金融法为金融活动提供了基础法律框架和规则”
上海一财网报道,此前于3月11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决定》,新修改的代表法自3月12日起施行。备受关注的民营经济促进法也已经由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将自5月20日起施行。
作为继民法典后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生态环境法典备受各界关注。此前公开的生态环境法典草案分为5编,包括总则编、污染防治编、生态保护编、绿色低碳发展编、法律责任和附则编,共1188条。全国人大常委会在立法工作计划中指出,生态环境法典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初次审议后,适时进行分拆审议,修改完善。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今年安排初次审议金融法。在深化金融体制改革部分,去年公布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明确提到“制定金融法”。于2024年9月6日举行的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司法部立法二局负责人姜杉介绍,目前有关部门正在抓紧研究起草金融法草案,司法部也参与了相关工作。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郭雳曾发文指出,我国现行金融领域立法,有些重要金融法律在很长一段时间未得到修订,存在立法空白甚至形成监管盲区,有些方面的立法缺少高维度的共识,需要一部基础性法律夯基垒台。“制定金融法为金融活动提供了基础法律框架和规则,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为金融市场的有序运行提供法律依据。”
此外,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计划表示将加强备案审查。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决定,细化完善审查标准。围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法律实施,开展专项审查和集中清理工作。健全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加强同有关机关的协调联动,形成备案审查制度合力。积极探索在备案审查中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的工作机制。召开备案审查工作培训会,开展案例交流指导,推动备案审查工作向纵深发展。推动建设全国统一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信息平台。
立法工作计划还明确,落实《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关于法律清理的工作部署,2025年研究启动法律清理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牵头并成立工作专班,对法律清理的范围、标准和有关理论问题开展前期研究,提出法律清理工作方案,按程序报批后实施。通过对现行法律规定的全面清理,集中、主动、批量解决法律体系内部不适应、不协调的问题,建设更高水平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编辑:李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