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时报网】经合组织(OECD)7月1日表示,目前130个国家和地区已同意进行全球税务改革。税收协议细节将继续敲定,协议最终有望于2023年落地实施。然而,对于部分依靠低税率吸引外资的国家来说,矛盾仍难以调和。面对美国的施压,不少国家已经在寻找出路。
“经济外交历史性的一天”
综合中新网、新华社、美国政治新闻网欧洲版Politico.eu报道,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7月1日表示,在经过两天谈判后,130个国家和地区已同意进行全球税务改革,并签署了全球税收协议,支持跨国公司征税地和15%全球最低企业税率的新规。
5月21日,欧盟旗帜在比利时布鲁塞尔的欧盟总部外飘扬。(图片来源:新华社)
包括美国、中国和法国在内的所有二十国集团(G20)国家和全球主要经济体都支持该协议,二十国集团财长计划于7月9日批准该协议。该协议中的许多细节,如对金融业和制造业可能的豁免,已经被排除在当前的协议之外,并将在10月之前敲定。谈判代表们希望,详细的改革方案能在2023年落地实施。
美国财政部长耶伦(Janet Yellen)在一份声明中说:“今天是经济外交历史性的一天。今天,代表全球GDP90%以上的130个国家达成了协议,这是一个明显的信号:距离逐底竞争结束又近了一步。”
欧盟委员会税务主管真蒂洛尼(Paolo Gentiloni)也在推特上对这一交易表示欢迎,称此为“好消息”。
什么是全球最低企业税率?
实际上,近年来经合组织成员一直在就全球最低企业税率议题进行讨论,但始终未能付诸实践。今年4月初,美国财长耶伦再次呼吁设立全球企业最低税率。七国集团财政部长6月初发表声明说,七国集团财长达成一项历史性协议,支持把全球最低企业税率设为至少15%,并将在改革国际税收规则、取消数字服务税等领域进行协调,以适应全球数字时代。
具体来说,全球税收制度改革有两个独立的提案。所谓的第一支柱原本仅针对科技巨头,并将迫使它们在所有开展业务的国家/地区对超过一定门槛的利润纳税。但在华盛顿4月公布新提案后,这些措施的范围扩大到全球前100家年收入为200亿美元的数字和非数字公司。利润率超过10%的公司被要求在其经营活动所在国纳税,而不仅仅是在其总部所在地。
第二个提案被称为第二支柱,将设定至少15%的全球最低公司税率,以便使跨国公司无法货比三家地寻找税率低的司法管辖区进行避税。
经合组织表示,支柱一预计将会在各个国家和地区间重新分配每年约1000亿美元的收入,而支柱二则会每年新增1500亿美元的税收收入。
低税率国家强烈反对
然而,这项旨在阻止谷歌、亚马逊等企业巨头将其全球收益藏匿在低税收国家或避税天堂的全球性提案,在谈判中产生了严重分歧。据一位与会官员透露,反对的国家包括爱沙尼亚、肯尼亚、尼日利亚、秘鲁、斯里兰卡、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以及巴巴多斯。这些国家担心此类提议会削弱它们对国际公司的吸引力,并对其国家主权构成直接威胁。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爱尔兰官员解释了拒绝签署协议的原因:“爱尔兰政府支持合理的全球税收改革。但爱尔兰不能签署不包括对我们重要具体问题和政策作出有力保证的笼统措辞。”
6月15日,人们走在美国纽约街头。(图片来源:新华社)
为避免反对意见,其他国家的官员,尤其是美国官员表示,其国内立法的最新修改将使跨国公司几乎不可能继续只在这些低税率地区纳税。
“你可以设定你想要的任何制度,但我们告诉你,美国公司不再有动力在那里经营,”税务公司Caplin and Drysdale的律师巴恩斯(Peter Barnes)说,他曾是通用电气的高级国际税务顾问。“华盛顿正在寻求其他国家效仿它的做法。”
欧洲“避税天堂 ” 寻找出路
路透社称,不愿加入的国家面临被孤立的风险,因为不仅所有主要经济体都加入了该协议,许多著名“避税天堂”也同意加入。
据德国《南德意志报》网站此前报道,全球最低企业税率的提议在瑞士引起了不小轰动。作为欧洲的“避税天堂”之一,现在瑞士正在思考如何以其他方式来吸引公司。几周前,瑞士财长毛雷尔(Ueli Maurer)已经提到了免除企业环境税的可能性。楚格州财长坦勒(Heinz Tännler)则提出了进一步建议:研发补贴、员工税收减免以及降低非工资劳动力成本。行业协会也在讨论诸如补贴、投资优惠贷款甚至国家为新员工缴纳社保等措施。
此外,多家媒体和咨询机构报道称,“避税天堂”卢森堡正在试图通过“知情信”的新伎俩来绕过税收透明要求。具体来说就是税务顾问通过“知情信”与自己的客户就有利的税收额度达成一致,在获得信任后,国家将对此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卢森堡当局驳斥了该报道。
舆论普遍认为,鼓动设定全球最低企业税率的背后,是让全球为美国利益“埋单”的思路。瑞士将其称之为大型工业国的“令人难以承受的双重标准”。非政府组织法国乐施会发言人帕里内洛(Quentin Parrinello)说:“该协议不仅仍然为跨国公司逃税留下漏洞,还将加剧富国和穷国之间的不平等。”
(编辑:文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