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时报王简编译】法新社报道,法国总统马克龙勾画的生命终结法案3月11日受到支持“积极协助死亡”者的欢迎,但也引起医护人员、教会、右派和极右派的反对。
经过了长期的酝酿,马克龙前一天通过《十字架报》和《世界报》宣布了自己的决定,支持“法国式生命终结模式”;这是一种“协助死亡”,能让某些病人遵循“严格的限制条件”,使用“致命的物质”。
这个法案将实现马克龙总统竞选承诺,所含措施将强化姑息治疗(soins palliatifs)。法国社会通常认为,法国在姑息治疗方面做得不够。
法案将转交最高行政法院
马克龙解释说,法案将在10天内转交法国最高行政法院(Conseil d'État),由此在法国“开启申请在严格限制条件下获得死亡协助的大门”。只有成年人才有可能提出这样的申请,并且必须符合这样的条件——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清醒的辨别力”,这就排除了精神病人和阿耳茨海默症患者;申请者必须患有“无法治愈的”病症、“在短期或中期内有死亡风险”;申请者必须遭受着无法缓解的持续的痛苦。
法案规定,上述符合条件的病人如果希望接受这种新的“帮助”,可以提出申请,医疗团队必须在15天时间内给出“集体性”意见。如果医疗团队的意见支持申请,医疗团队可以给病人开出3个月内有效的致命药物的处方,病人可以自行用药。如果病人患有如肌萎缩性脊髓侧索硬化症(maladie de Charcot)等神经退行性疾病(maladies neuro-dégénératives)、无法自己用药,可以获得医疗团队中的一个成员的帮助,或获得他自己指定的一个志愿者的帮助。医疗团队成员或志愿者随时可以收回自己的决定,不给病人提供帮助。
国民议会5月开始审议法案
这个法案的内容3月11日正式公布于众,当天阿塔尔出任总理满两个月。
法国国民议会将从5月27日起开始审议这个法案,法案将是未来几个月国民议会的工作重点。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部长在几个月前就曾说过,“这是个引发争议的论题,必须找适当时机公布”。不出所料,在3月10日马克龙总统宣布决定后,争议又重新开始了。
支持“积极协助死亡”的人对总统的决定表示欢迎,如支持有尊严地死亡权利协会(ADMD)主席德尼(Jonathan Denis)就表示“松了一口气”。他说这是“一个进步”,但同时担心有各种限制条件、可能导致实际上无法实施积极协助死亡,“我呼吁国民议会议员做出修正”,避免未来通过一个实际上无法实施的、“仍迫使法国人不得不去瑞士或比利时(实施积极协助死亡)的法律”。
多个医护人员协会表示反对
相反,医护人员、天主教会、右派和极右派表示强烈反对。多个医护人员协会表示“惊愕、愤怒和忧虑”,其中具有巨大影响力的法国陪伴和姑息治疗协会(Sfap)指出:“国家元首以极其粗暴的方式,宣布了一个远离病人的实际需要、远离医护人员每日面对的现实的机制,这个机制未来会对医护人员和病人的关系造成严重的消极影响。”
法国主教联合会主席德穆兰-博福尔(Eric de Moulins-Beaufort)表示,“把一个开放协助下自杀和安乐死的法案命名为‘博爱法’,这是骗人”。他相信,法案会导致“我们的医疗系统倾向于把死亡当做解决问题的办法”。
6月将进行欧洲议会选举。右派共和党领军参加欧洲议会选举的贝拉米(François-Xavier Bellamy)批评说,所有人都明白为什么马克龙选择这个时候公布这个决定,这是为了逃避社会问题。
极右派国民联盟的发言人雅克贝利(Laurent Jacobelli)也说,“总统是通过提出社会相关性的(sociétal)争论分散注意力”,但“法国人关心的是购买力问题,是治安问题,是移民问题”,也就是社会(social)问题,“在这些社会问题上总统和政府遭受了失败”。
要成为法律还有漫长道路要走
但是,这个法案要最终成为法律,还有漫长的路要走,2025年前不可能正式颁布。负责政府与议会关系的部长勒贝克(Marie Lebec)指出,10天后,法案将交给最高行政法院;国民议会审议后,可能要到夏天过后才能送交参议院。不会采取加速程序,国民会议和参议院都将至少进行两读审议。
面对事先可以预见的反对意见,阿塔尔总理3月11日呼吁国民议会议员们“就每个条款进行平和、理智和相互尊重的辩论”,并说在积极协助死亡方面做出法律上的变化,是社会长期以来的期待。
议会党团不发投票指令
法案涉及社会相关性(sociétal)问题,国民议会各议会党团因而不会对党团下属议员提出投票指令。执政党复兴党议会党团主席马亚尔(Sylvain Maillard)指出,这是个私密的议题,“超越政治党派的纷争”,每个复兴党议员都有按自己个人意愿投票的自由。
到目前为止,身受病痛折磨的法国患者若想结束生命,必须前往其它国家,比如比利时。与法国相邻的邻国瑞士、比利时和荷兰已通过法律,允许某些情况下以医学方式协助死亡,但法国迄今没有跟进,部分原因是迫于天主教会的压力。
法国2005年一项法律将“被动安乐死”合法化,如停止人工维持生命系统,这被视为一种“死亡权”。但主动安乐死,也就是医生对无法治愈的病人施用致命药物,仍属非法。至于协助自杀,也就是病人自愿接受帮助结束生命,同样是禁止的。
(编辑:冬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