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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首起校园枪击案宣判

【欧洲时报王简编译】法新社报道,法国滨海-阿尔卑斯省格拉斯市(Grasse)高中生K.因为2017年在校内开枪造成5人受伤,12月14日在尼斯被判5年徒刑。此案是法国第一起校园枪击案。

在2017-2020年间,K.已经被临时关押三年,其五年刑期中有两年是缓刑,因此他判决后不用再回到监狱。

同时被判刑的是他的好友L.。因为给K.提供帮助,L.被判三年徒刑,其中一年为缓刑。他也已经被关押两年,所以也不必再回监狱。

K.在2017年3月16日午餐期间,带着一把猎枪、一把铅弹手枪、一把手枪和一颗自制炸弹进入学校行凶。他依照自己班级的作息规律选择了行动日期和时间,想报复十几名同班同学,结果弄错了教室,随便开枪打伤了几个学生。但赶来制止他的校长和另一个学生是被他有针对性击伤的。

L.知道K.的计划,并和他一样对大规模枪击案感兴趣,因此帮他从自己爷爷那里找到武器并送到学校。

(编辑:冬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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