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时报王简编译】法新社报道,图卢兹上诉法院2月9日判定,一个变性妇女可以在变性手术前(当时民事身份已改为女性)所生育孩子的出生证上确认为“母亲”,这是法国有史以来第一个类似判例。
今年52岁的克莱尔(Claire,化名)2011年的民事状况已被承认为女性,在做变性手术前和妻子育有一女,孩子于2014年降生,这个孩子是两人的第三个孩子。此后,克莱尔一直要求孩子出生证明上把自己写为“母亲”。图卢兹上诉法院的判决明确写着,“异性恋夫妇的丈夫育有两个孩子,此后改变性别,但还保留男子生殖系统,夫妇二人在丈夫身份改为女性后又育有一个孩子”。
为了在孩子出生证明上写成“母亲”,民事部门曾建议克莱尔走收养程序,但后者不接受,因为孩子是自己生的,于是开始为期8年的司法程序。
2018年,蒙彼利埃上诉法院提出了“生物学意义上的父母”(parent biologique)概念,宣布允许孩子出生证明上把克莱尔写成“生物学意义上的父母”。但克莱尔及家人觉得这不够。此外,法国最高法院认为“生物学意义上的父母”概念不符合法国法律的规定,责成图卢兹上诉法院处理。
图卢兹上诉法院2月9日判定,“允许变成女性的丈夫以母亲的身份写入孩子出生证明”,这样“此案中的双重母系亲子关系得以确立”。判决给持续8年的官司画上句号。
检察院曾要求在孩子出生证明上写清楚克莱尔改变性别的情况,但被图卢兹上诉法院否决,法院认为这会侵犯孩子和母亲的私生活。
总检察长说,克莱尔“在一生的不同阶段有过多个孩子,其中两个是她还是男子的时候有的,第三个是她变成妇女后有的”;“父母性别不应该依据生育而定,而应该依据民事状况和性别认同而定”。
克莱尔的律师说,“克莱尔生下来就是女人,只是拥有了男儿身。她只是要求社会承认自己本来所是的人格,一个母亲”。
克莱尔第三个孩子的律师说,“判决符合孩子的利益,符合孩子的社会事实,孩子自出生起就有两个妈妈……孩子的出生证明应该符合其社会事实”。
(编辑:夏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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