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时报王简编译】法新社报道,法国国民议会2月8日最终通过了共和国前进党议员丽蒙(Monique Limon)提出的有关儿童收养的法律提案。该提案允许未结婚伴侣收养儿童,降低了收养者的最低年龄限制,简化了被遗弃儿童的收养手续。提案于2020年中提出,是马克龙总统五年任期内一系列重要社会举措中的一个。
右派为主的参议院则对该提案表示不满,认为不符合收养的基本精神,收养是“给孩子一个家庭,而不是给家庭一个孩子”。
法国每年希望收养儿童的家庭远多于最终收养儿童的家庭。2019年法国国内有706个儿童被收养,在国外收养了421个儿童,但希望收养的家庭有3248个。目前有超过1万个家庭在申请收养儿童。
提案的明星条款是,允许签同居关系民事契约(Pacs)的伴侣和同居伴侣收养儿童。目前的规定只允许同居伴侣或签同居关系民事契约伴侣中的一方收养儿童。
提案还降低了收养儿童者的最低年龄限制,从28岁降低到26岁。同时,收养儿童伴侣共同生活的最低年限也从两年缩短到一年。
另一条款引发了广泛争议,它允许曾在国外尝试医学辅助生育措施(PMA)但后来与伴侣分手的女同性恋,以及没有生育过的妇女收养儿童。
为了改善家庭委员会(conseils de famille)的运作,提案规定该委员会将只包含一名医学、心理学或社会方面的成员,而不是现在的两名。家庭委员会是法国各省专门负责孤儿监护的机构。这个条款引发了儿童与收养家庭协会(EFA)的不安,这个协会认为委员会里应该有两名保护儿童的专家,此外还应该加入一名反歧视专家。
另一个引发争议的内容是,禁止儿童收养组织(OAA)在法国收养儿童,只允许这些组织在国外收养儿童。丽蒙说,这是为了让各省的儿童社会扶助机构(Aide socialeàl'enfance)收养国内儿童,使被收养的儿童拥有国家孤儿(pupille de l'Etat)的地位,这样会得到更好的保护。
提案进一步厘清了现有规定:儿童成为国家孤儿前要征得亲生父母的同意。此前,右派和某些协会批评儿童未经父母同意成为国家孤儿的做法。
最后,提案规定,在收养国外儿童时,必须有一个儿童收养组织或法国收养局(AFA)的陪同、参与,这意味着禁止个人自行收养外国儿童。
(编辑:夏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