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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过期抗癌药案 两被告被判刑

【欧洲时报来米编译】法新社报道,两名参与销售过期抗癌药的药厂负责人9月14日被判处缓刑。他们还要向一名患焦虑症的癌症患者家人支付37000欧元赔偿,向民事当事人、国家药剂师协会赔偿1万欧元。

67岁的Alkopharm制药公司总裁布阿齐兹(Alain Bouaziz)被判处一年缓刑(检察官要求8个月缓刑)、以及30000欧元罚款。他的侄子、57岁的Genopharm医药销售公司负责人莫南(Valéry Monin)被判处6个月缓刑和15000欧元罚款。

Genopharm集团的这两位高管在2000年代初期负责抗癌药物噻替哌(Thiotepa)的营销,被判“不遵守生产规定”、“未经允许出售商品”和“对商品有效成分的数量造假”。

巴黎刑事法院给他们附加了刑罚:五年内禁止在制药行业执业。

在6月30日的听证会上,辩方要求无罪释放(或免除刑罚),辩称两人不知道2009年之后销售的噻替哌已经过期且有效成分不足。

噻替哌由德国药厂Riemser运送到Genopharm的瑞士子公司Alkopharma包装,然后再由Genopharm销售给医院。2011年3月,Riemser发现市场上出售的噻替哌过期,就通报了卫生部门。法国药物管理局分析显示,这些药物已经不含有效成分。

调查是在Riemser提出诉讼后展开的。当时Riemser发现Genopharm因为卖不动积压的噻替哌,其后勤责任人对其中几批噻替哌的有效期作出改动,并在法国销售。据悉总共有96829瓶不符合标准的噻替哌在2007年2月至2011年11月间售出,主要是在法国出售。1960年代以来,噻替哌一直用于对卵巢癌、膀胱癌和乳腺癌、以及某些儿童癌症的治疗。

阿齐兹的律师认为判决“极其严重”,并指出他的当事人有意上诉。另一名当事人莫南的律师称,他的当事人在“十年的司法斗争中精疲力竭”,还未决定是否上诉。

目前还没有证据表明药物有效性不足导致其使用者病情恶化。患者家属的一位代表律师对该判决表示满意,认为这减轻了患者和家属的痛苦和焦虑,“比经济惩罚的象征意义更大”。

(编辑:夏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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