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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班牙新法案简化自改性别认同

【欧洲时报王简编译】法新社报道,西班牙议会12月22日一读通过法案,允许16岁以上公民自由改变性别认同。该法案几个月来在左派和妇女运动内部引发强烈争议。

该法案由参加社会党籍首相桑切斯领导的联合政府内的“我们能”(Podemos)党提出,在议会投票中以188票支持、150票反对、7票弃权获得通过。如果参议院下周如期亮出绿灯,这个法案就最终通过。

法案允许跨性别人士改变身份证上的姓名和性别。手续非常简单,只需到行政部门预约办理,不用递交医疗报告和接受为期两年荷尔蒙治疗证明。目前,西班牙成年人如要改变性别认同,需要递交这两个文件。这样,西班牙将成为世界上少数允许公民自行决定性别认同的国家。

丹麦是欧洲最早给予跨性别人士相关权利的国家,在2014年允许自行改变性别认同。

“我们能”党籍的平等部长蒙特罗(Irene Montero)积极推动该法案,她说“该法案替国家还了跨性别人士公道”,并称“跨性别妇女就是真正的妇女”,呼吁社会勿仇视跨性别人士。

该法案还允许14-16岁的人自由改变性别认同,前提是在提出申请和办理手续时要有监护人陪伴。12-14岁的人要改变性别,则需要采取法律途径。目前,所有未成年人要改变性别认同,都需要走司法程序。

法案规定,无论是成年人还是未成年人,无论是走司法程序还是到行政部门改动性别认同,在申请和最终确认性别改变之间有3个月间隔期,以便申请人有充分时间作出反思。

法案还规定,禁止对LGBT+人士实施改变其性取向的治疗,否则最高可罚款15万欧元。

该法案一年多以前在部长会议上获得通过,但引发联合政府内部“我们能”党和社会党的对立。前者希望迅速递交议会通过;后者试图对法案文本作出修改,但最终没有成功。

法案也在女权运动内部也造成分裂,有人支持蒙特罗的立场,但传统女权运动人士多持反对意见。前桑切斯政府二号人物、社会党人卡尔沃(Carmen Calvo)认为,“把性别认同置于生理性别之上是(妇女问题上的)一个倒退”。“国家应该对跨性别人士的诉求作出回应,但生理性别不是随意的,也不可选择”,该法案通过有可能带来众多司法问题。比如,自认为女性的男子可能因此可以参加女性体育比赛、可能因此关入女性牢房,等等。

社会党曾提出修正案,要求14-16岁的人必须通过法律程序才能改变性别认同,但最终修正案未被接受。

保守立场的西班牙《世界报》认为,该法案“代表着社会党(自2020年组成联合政府以来)面对‘我们能’党的最大失败”。中左立场的《国家报》则评论说,法案“引发联合政府内部前所未有的冲突”。

LGBT+运动积极分子、首位进入西班牙地区议会的跨性别女性安托内利(Carla Antonelli)因为社会党试图修改该法案文本,于10月退党,她在12月22日出版的《国家报》上发文批评说,“一部分社会党人和一部分女权运动人士从前维护跨性别人士权利,现在却抵制我们的存在”。

(编辑:冬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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