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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打击腐败 欧盟提议统一各成员国刑法

【欧洲时报5月4日李非编译】欧盟希望统一各成员国的以抵制腐败,作为打击贿赂、滥用职权和非法敛财的广泛行动的一部分。

英国《卫报》报道,根据一项拟议的指令草案,挪用资金、权钱交易、滥用职权、非法敛财和妨碍司法的腐败案件将被统一为刑事犯罪。目前,贿赂是欧盟唯一的腐败犯罪。

该提案将确立腐败犯罪的共同定义,使警方更容易在跨境案件中进行合作。这一步被视为打击有组织犯罪的关键,因为大多数大型犯罪团伙活跃在三个或更多国家。

欧盟官员表示,并非所有成员国都将所有形式的腐败行为定为刑事犯罪——只有八个国家将非法敛财列为犯罪,这一差距导致许多欧盟国家达不到联合国定义的标准。

与此同时,各成员国的惩罚措施差别很大。在公共部门行贿,可判处3个月至15年监禁;私营部门的侵占可能会导致3个月到20年的监禁。

欧盟内政事务专员伊尔瓦·约翰逊表示:“在反腐败方面,我们真的是时候更多地采用欧盟的方式了。”她表示,各成员国对腐败犯罪的定义不同,“因此,在警方合作调查和起诉方面,这是一个障碍”。

她承诺将“大幅提高”对腐败犯罪的最低惩罚。

根据这项提案,欧盟成员国将被要求设立一个反腐败机构,并与经过改革的欧盟反腐败网络合作。这部将适用于公共机构和私营部门的法律,还将寻求结束欧盟官员认为是“不透明”的程序,以取消对某些人的起诉豁免。

该法还将寻求协调诉讼时效,因为起诉腐败嫌疑人的期限过短,可能会阻碍对最复杂案件的跨境调查。

“街头的杀戮与腐败有密切关系。”约翰逊说,他指的是两名调查记者——马耳他的达芙妮·卡鲁阿娜·加利西亚和斯洛伐克的扬·库恰克——被谋杀,以及一名12岁女孩在安特卫普被枪杀,她是今年1月敌对帮派毒品争斗的受害者。

欧盟官员相信,包括匈牙利在内的所有成员国都会同意这项法律。此前,匈牙利总理欧尔班领导的政府被指控在公共合同授予过程中存在腐败行为,以及国家对独立调查和审计机构的控制。欧盟委员会认为,相比同意,实施这项法律将是更大的考验。

在相关提案中,欧盟还计划制裁犯有腐败罪行的外国公民,以赶上其他司法管辖区的步伐。根据美国、英国和加拿大的法律,外国人可能因腐败和侵犯人权而受到制裁。

欧盟通常会对参与煽动战争、窃取投票或镇压平民的个人和公司实施制裁——资产冻结和旅行禁令。

2020年,欧盟允许制裁侵犯人权的外国公民,但与美国、英国和加拿大不同的是,欧盟没有将腐败列入制裁名单,可能是担心来自富人群体的法律挑战。

(编辑:李璟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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