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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法院裁决:公司可以禁止员工在工作场所戴头巾

【欧洲时报10月14日文耕编译】欧洲法院再次确认了其之前的判决,即如果符合某些要求,公司可以禁止佩戴有明显宗教符号的衣物,例如头巾。

德国每日新闻网报道,判决的背景是来自一桩比利时的案件。一名因宗教原因戴头巾的年轻女子未能在某房屋管理公司获得实习机会,原因是公司内部的中立规则:员工必须确保他们不会通过言语或服装表达他们的宗教、哲学或政治世界观。但这名女性拒绝摘下头巾。一个月后,她再次申请并提议佩戴一顶不同的帽子。然而,据说因为不允许佩戴头饰,她无法获得实习机会。她因此认为自己因宗教信仰受到了歧视。

欧洲法院坚持其先前的判决,并表示:如果公司内部规则禁止以明显的方式佩戴宗教、意识形态或精神符号,则可以允许在工作场所禁止戴头巾。如果该规则普遍适用于所有工人,法院就否认直接歧视,并允许此类禁止。因此,在这个具体案件中,比利时法院现在必须作出裁决,它受欧洲法院法律意见的约束。

不过,欧洲法院也明确表示,如果在实践中有特定宗教或信仰的人处于不利地位,那么一个明显中立的规则可能会变成间接歧视。将由布鲁塞尔劳工法院来审查这一点。根据欧洲法院的说法,雇主必须证明有真正的需要实施禁令。例如,如果公开佩戴宗教标志,公司可能会处于不利地位。因此,仅有意识形态中立的意愿是不够的。

此外,欧洲法院还强调,在宗教自由受到特别良好保护的成员国,例如德国,法院判决可能对宗教更加友好。欧洲法院发言人奥斯特(Hartmut Ost)表示:“如果有必要权衡不同的利益,根据各国国内的评估,宗教或信仰可以被赋予比创业自由更大的权重。”

(编辑:刘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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