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时报网 >> 其他
新闻“全欧了”:中国女星海外代孕引爆舆论 欧洲也争论不休

【欧洲时报网】中国女星郑爽近日引爆了中文网络世界。她这次的风波已超越私德范畴,涉及伦理争议,甚至有触及法律底线之嫌,同时也将“海外代孕”带至舆论中心,欧洲国家和民众对代孕的态度亦受到关注。

女星“代孕欲弃养”引爆舆论

1月18日,中国女演员郑爽的前男友张恒发微博,澄清近期遭遇的诈骗、借高利贷、逃避债款、携款潜逃至美国等一系列传言,同时表示因需“照顾并保护两个年幼无辜的小生命”目前滞留美国,并晒出一张自己抱着两个小孩的照片。

张恒微博声明及与孩子的合影。(图片来源:网页截图)

“张恒滞留美国照顾和郑爽在美国代孕生的一儿一女,因为现在郑爽不肯签字,孩子办不了护照,回不了中国。” 一位自称是“张恒朋友”的消息人士向网易娱乐提供了两份文件和一段当事男女双方的讨论录音。在随后娱乐媒体及相关网友的跟进中,进一步佐证了“两个孩子疑似郑爽与张恒在美国委托代孕所生”,且郑爽方在录音中疑似表达了弃养的意愿。

一份《内华达州人口记录出生证明》显示,女童出生时间为2020年1月4日,母亲现用法定姓名“Shuang ZHENG”,年龄28,父亲现用法定姓名“Heng ZHANG”,年龄29,父亲生日为1990年2月16日。(图片来源:网易娱乐)

另一份《科罗拉多州人口记录出生证明》显示,男童出生时间为2019年12月19日,母亲在第一次结婚前的名字为“SHUANG ZHENG”,婴儿出生时母亲的年龄和母亲出生地未显示;父亲姓名为“HENG ZHANG”,父亲出生地中国,年龄29。(图片来源:网易娱乐)

1月19日,郑爽在微博发布回应表示,她没有违背相关法律法规。而多数网友认为,这份回应承认了其在美国进行了代孕事宜。

郑爽在微博回应。(图片来源:网页截图)

一时间,未婚生子、代孕、弃养、伦理等问题刺激舆论敏感点,尤其关于“代孕”的争论再次展开。

欧洲多国对“借腹生子”态度各不相同

代孕,指女性接受他人委托,用人工生育方式为委托方生育孩子的行为,俗称“借腹生子”。

其备受争议的原因主要是,在为诸多生育困难家庭圆梦的同时,代孕也打破了传统生育观念和秩序,带来一系列法律、道德、伦理等社会问题。这使得其支持者和反对者观念“水火不容”,欧洲各国对代孕的态度也各不相同。

28个欧盟成员国内,包含法国在内的20个国家都禁止人工代孕。英国、爱尔兰和罗马尼亚在限制的情况下可进行人工代孕。

1991年,法国最高法院根据“人体不能随意支配”原则,颁布了禁止代孕的条例,并在1994年通过了生命伦理法律,全面禁止了代孕的做法,组织、策划代孕的协会或医生将面临3年监禁和4.5万欧元的罚款。

2018年,法国国家伦理咨询委员会(CCNE)也再次重申禁止代孕(GPA)。委员会主席戴勒弗朗西教授(Jean-Francois Delfraissy)表示:“医学助孕和代孕的最根本区别在于,代孕存在让人类身体商品化的可能,而对女同性恋、单身女性开放医学助孕则没有这种风险。”委员会认为“尊重人体”、“拒绝剥削妇女”、“拒绝物化小孩”是必须遵循的伦理原则。

此外,即使那些不育夫妇到允许代孕的国家寻找代孕母亲并顺利得到与之有血缘关系的孩子,出生在国外的孩子也无法获得法国国籍。

德国在1991年的胚胎保护法中通过对胚胎的保护性规定,间接表达了禁止代孕的态度。

而在瑞士,所有形式的代孕和借腹生子行为都是法律禁止的。即使在国外签署了代孕协议,根据法律,瑞士官方也无权认可。此外,所有瑞士大使馆也无权为代孕母亲生的孩子发放护照及旅行证件。

也有一些欧洲国家为代孕开“绿灯”,比利时、荷兰、波兰、斯洛伐克和俄罗斯允许人工代孕。葡萄牙允许在一些女性患有不孕症的情况下寻求人工代孕。

在俄罗斯,代孕就是合法的。《俄联邦公民健康保护基本法》和《俄联邦家庭法》等法律,对代孕作出了严格的规定。俄罗斯不但有大量的代孕妈咪,还有专业的代孕中介公司,所以不管是代孕妈咪,还是委托人,都比较安全。许多失去工作的女性一度加入了代孕妈咪的行列,以赚得必须的生活费。在俄罗斯,成功代孕一次,一般可获得80-100万卢布(约8-10万人民币)的报偿。

澳夫妇寻泰国代孕母亲生龙凤胎,患病男婴遭抛弃。(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法国尝试破解代孕法律难题

BBC报道指出,欧洲各国对于代孕的态度不尽相同,与各国历史、文化和价值观迥异不无关系。例如在法国和德国,代孕被视作损害了女性的尊严。但英国把代孕视为一位女性赠予另一位女性礼物的行为,并将此视为“利他主义”。

但是代孕最棘手的还是法律问题。一些国家将孕母(孕育胚胎生产胎儿的女性)视为婴儿的合法母亲,但一些国家却认可购买服务的人(commissioning parents)从婴儿诞生那一刻开始就成为其合法父母。这种法律差异意味着,代孕婴儿可能会成为无国籍人士。

根据法国法律,小孩的母亲是生下小孩的女人。小孩生父的配偶暨代孕出生的小孩的“意愿母亲”,必须提出申请收养小孩的手续,才能够在户籍身份登记档案上被承认是小孩的母亲。因此,法国有不少夫妻为了获得法院承认他们与在外国代孕出生的孩子的亲子关系而抗争多年。其中曼纳松(Mennesson)夫妇抗争已18年,成为在此方面的象征性人物。这对夫妇的案子上诉到法国最高法院后,最高法院又再上诉到欧洲人权法院请求裁决。

2019年4月20日,欧洲人权法院在裁决中认可了“意愿母亲”的亲子权利,但让各国自由选择承认这个权利的方式。欧洲人权法院指出,在此问题上,由于“欧洲没有共识”,各国拥有自由评估的余地。比如曼纳松夫妇所希望的做法是在户籍身份登记资料中誊录在外国依法签立的文件,以此方式承认亲子关系;也可以依据法国现行法律规定,即“意愿母亲收养孩子”。

法国司法部随后指出,“最高法院征求了欧洲人权法院的意见,我们将根据最高法院日后的裁决,确定这封通函的内容”。

印度阿南德(Anand)市的阿肯夏代孕诊所(Akanksha Infertility Clinic),被称为“世界的摇篮”,曾在大众媒体上多次曝光。许多代孕妈妈住在诊所附近的临时住所里,完全保密并得支持,度过妊娠9个月。(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跨国组织寻求代孕问题的国际准则

跨国界组织“海牙国际私法会议”曾致力于制定统一的国际准则来规范代孕行为的可能性。但据BBC中文网报道,由于各国对于代孕的不同态度,形成统一的准则可能很难。

报道指出,禁止或限制代孕的国家不愿意签署协议放开商业代孕,准许商业代孕的国家同样也不愿签署禁止条款。这样一来,各国政府都会面临困境:全球代孕市场的繁荣正是源于各国法律差异,而这种差异又导致监管缺失。

剑桥大学法律系讲师克莱尔·格林(Claire Fenton-Glynn)指出,代孕确实可以给渴望孩子的家庭带来欣喜,但同时也为剥削弱势群体的行为打开了大门。随着代孕的日渐普及,法律和道德的困境会日趋严重。

(编辑:李璟桐)

分享到:
网友热评
查看更多评论
我要评论
展开全文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