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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海外实体登记制度生效 专家批“漏洞百出”

【欧洲时报8月2日刘涛编译】根据英国商务大臣夸滕(Kwasi Kwarteng)的承诺,周一(1日)生效的海外实体登记制度可对试图隐藏非法所得的海外寡头产生劝阻作用。然而,批评人士警告,这项旨在阻止海外寡头隐藏不义之财的立法可能“漏洞百出”。

综合英国《泰晤士报》、《卫报》报道,根据英国海外实体登记制度,通过海外公司持有英国资产或计划购买英国资产的业主,需依法在新的海外实体登记册中声明其身份。用英国政府的话说,该登记册旨在通过迫使海外公司披露资产的真正所有者,清除通过购买英国房产洗钱的腐败人员,违规者将面临高额罚款,甚至最高5年监禁。

然而,有律师、税务专家等纷纷警告,新的海外实体登记制度“充斥着缺陷和漏洞”,并不能成功让海外寡头们披露在英国拥有的豪宅。

工党议员霍奇(Margaret Hodge)一直呼吁打击海外人士秘密持有英国房产的行为。她指出,刚生效的海外实体登记制度“更像一个气球”,并非有效打击房地产行业洗钱等劣迹的“银弹”。她说,新的登记制度到处都是缺陷和漏洞,寡头和有组织的犯罪分子仍能逃避审查,秘密购买伦敦高档房产。

在霍奇看来,英国政府有必要立即对英国土地和财产的真正所有者进行公开登记,而不仅仅是登记公司的所有者。“否则就说明,这个政府对黑钱依然手软。”

英国特许税务学会(Chartered Institute of Taxation)公共政策主管库利纳(John Cullinane)也表示,海外寡头和其他腐败人员很容易利用登记制度中的“漏洞”。如个人仍可以指定公司的名义合法持有房产或土地,或以与四名以上亲戚或朋友分享所有权的方式,合法规避风险。

他举例说,一家公司可能为开曼群岛或巴拿马的一家律师事务所所有,该事务所代表富有的客户拥有许多房产的合法所有权。在这种情况下,登记册上的名字可能是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而房产真正主人的名字无处可寻。

库利纳还表示,根据新的登记制度,即使一个寡头确实拥有一家拥有英国房产离岸公司的股份,但只要其所持股份不高于25%,就无需披露任何信息。此外,他还补充说,针对不遵守规定超级富豪每天至多2500英镑的罚款,无法构成太大威慑。

不过,英国商业、能源和工业战略部的一位发言人表示,海外实体登记制度不仅有助于打击利用英国房地产洗钱的海外罪犯,还能提高英国房地产市场的透明度,25%所有权的门槛有望成为全球标准。

对于处罚标准,该发言人指出,违规者每天可能被罚款2500英镑,这只是制裁措施的一部分。“个人可能面临最高5年监禁,任何不合规的海外实体将会发现,出售、租赁或提高地价将极其困难。”

(编辑:柳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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