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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提议改革堕胎法:妊娠前12周或可堕胎

【欧洲时报4月9日冀果编译】在满足特定前提条件的情况下,德国堕胎或可免受处罚。德国联邦政府的一个工作组正提议改革堕胎法,从根本上使堕胎手术合法化。

综合德国新闻电视台(N-TV)、德新社、德国每日新闻报道,由联邦政府任命的堕胎工作组建议,原则上应在妊娠前12周内允许堕胎。上述提议出自该工作组的最终报告。“在妊娠早期堕胎的根本非法性是站不住脚的。”报告写道。德国刑法典中的现行规定也经不起“宪法、国际法和欧洲法律的审查”。

不过,工作组也表示,一旦胎儿能独立生存,就应继续禁止堕胎。专家介绍,这个时间临界点大约在末次月经开始后的第22周。

在妊娠早期和晚期之间的几周内,立法机构可以自行裁定“在妇女同意情况下允许堕胎的时间点”。在专家看来,在妊娠12周后堕胎也有合法化的可能性。至于是否遵守专家的建议,同样由立法机构自行决定。此外,对一些特殊情况也存在例外。

正酝酿代孕新规

工作组认为在卵子捐赠和代孕方面还有制定新规的空间。在德国,“允许卵子捐赠”在道德上是合理的,只要其合法化是“基于法律基础,而该基础尤其应保证对捐赠者和儿童福祉提供必要保护”。

对于利他代孕,立法机构可酌情决定维持当前禁令。不过如果对代孕母亲和孩子福祉的保护得到充分保障,那么“考虑到代孕母亲和意向父母的自由权,立法机构也可以在某些情况下行使自由裁量权”允许代孕。不过前提是意向父母和代孕母亲应该是通过诸如家庭关系等方式认识,或达成一项协议,孩子出生后双方关系将继续存在。此外,代孕母亲应获得“适当的费用补偿”。

最终报告将在4月中旬发布

2023年,德国联邦政府成立了这个“生殖自决和生殖医学委员会”,负责审查有关堕胎、卵子捐赠和代孕等新规。该委员会由18名专家组成,主要来自医学、心理学、社会学、健康学、伦理学和法学等领域。联邦家庭部长鲍斯(Lisa Paus)称,工作组的最终报告将于今年4月中旬发布。

教皇斥责堕胎行为

罗马梵蒂冈发表的一份新原则声明表示,教皇方济各谴责堕胎和通过代孕生育孩子的行为,认为这是对人类尊严的严重侵犯。此外,这位天主教会领袖还严厉斥责性别重置和“性别理论”。其认为这严重侵犯了上帝所赋予的人类尊严。

(编辑:北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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