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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或将迎来更严格的遣返政策

【欧洲时报1月15日冀果编译】“难民遣返进程将得到加速,入籍程序将变得容易,但并不是所有人都可以这样。”这是德国联邦政府各执政党议会党团就此达成的共识。

德国《南德意志报》报道,数月来,联邦政府一直在就更严格的驱逐规定和一部符合时代要求的国籍法喋喋不休地争论。现在社民党、绿党和自民党已在联邦议会达成一致。预计议会将于1月18日通过这两项法律修正案。但直到最近,各执政党仍在就一些不小的变更进行着谈判。

“改善遣返法”旨在确保被拒及被要求离开德国的寻求庇护者将来能被更快地被遣返出境。为此,将在一定程度上扩大警察在驱逐期间的访问权,当然也包括进入邻近公寓房间。被拒的寻求庇护者在出境拘留所的停留时间可能将延长几乎两倍,从10天延长到28天。

直到最近,仍有一个争论点是关于如何对待儿童和青少年。原则上,其无论如何都不得在被遣返之前被拘留。但将来在这一点上也会有例外。各执政党议会党团提请的修正案写道,在“极其特殊情况”下,未成年人也应该被拘禁在出境拘留所中,“例如,有威胁的未成年人或青少年罪犯”。至于“年轻人犯下的哪些罪行可以准确佐证这种拘留是正当的”尚待商榷。

成年惯犯也将受到更严厉的处置。如果寻求庇护者在一年内“多次”因故意犯罪被判刑,例如盗窃、人身伤害或抢劫,则这将成为其“被遣返的重大原因”,其便可以被驱逐出境。此外,因反犹主义、种族主义、仇视女性或出于憎恶同性恋动机的犯罪也将被视为驱逐原因。然而,少于90天的刑期是不够的。如果寻求庇护者在被拘留时没有辩护人,则“法院必须指定一名法律代表”。绿党推动了这一议程。不过,据社民党称,这种情况很少发生。

“新国籍法”也引起了不少争论。联邦政府希望以此让入籍变得更容易。外国人将可以在五年后获得德国护照,而不是八年后才获得。如果其有特殊贡献,三年后获得甚至也可以。然而,这些入籍的合法要求仅适用于那些在不享受社会福利的情况下能自力更生的人。自民党推动了这一计划。

对于那些非自身过错而没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人来说,比如残疾人,这一提法则意味着其处境的恶化。因为截止目前,如果其满足剩下的所有标准,则有权在八年后入籍。但现在他们只有在不利情况下申请才能获得德国护照,并且需由当地政府酌情决定。

由于绿党和社民党认为这是歧视,所以现在还应该在国籍法中进行说明。根据该修订版,残疾人、养老金领取者、单亲父母和护理亲属的人“如果已尽一切客观可能和主观合理的努力来持续保障自己的生计”,那么就有资格“酌情入籍”。

(编辑:北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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