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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联邦宪法法院维持大麻禁令

【欧洲时报7月12日冀果编译】德国联邦宪法法院(下称“宪法法院”)裁定,持有大麻可能会受到进一步处罚。三个地方法院此前曾裁定这项长达近30年的大麻禁令违宪。

德国《每日新闻》报道,三个地方法院已向德国最高法院求助。因为他们不得不去审判那些被指控占有、种植或倒卖大麻的人。地方法官暂停了这些刑事诉讼,因为他们认为德国的大麻禁令违宪。

1994年,宪法法院批准了涉及大麻的相关刑事责任。现在,柏林附近的贝尔瑙地方法院详细解释了为什么这一决定是不合时宜的:长期吸食大麻的危险性已被证明远没有最初设想的那么严重。此外,大麻成瘾的可能性实际上远低于尼古丁或酒精。

地方法院:有其他国家作为先例

该地方法院表示:“顺便说一句,其他国家早已经这么做了。不必为了保护人民群众健康而禁止一切。相反,完全禁令已经表明,毒品交易不仅不会停止,反而会促使出现不受控制的黑市。”“无论如何,该大麻禁令已经违反了宪法,因为即使占有少量大麻也会面临严厉的监禁,但目前尚不清楚其他人是否会因监禁而受到危害。”

宪法法院法官认为理由不充分

然而,宪法法院的三名法官现已宣布,地方法院的草案是不受许可的。其认为,地方法院的同事没有充分解释和证明为什么要偏离早期宪法法院的判决。“早在1994年,宪法法院就已承认,预计适度吸食大麻对健康的损害要低得多。就这点而言,地方法院的观点没什么新意。”

宪法法院认为,地方法院的同事们自己肯定不会认为大麻是完全无害的。其发现,地方法院的同事没有正确理解立法者的目的。这不仅关系到单个“消费者”,还关系到青少年保护和打击有组织的犯罪。

必须通过法律做出改变

早在1994年,宪法法院就表示:“立法机关在如何实现这些目标方面拥有回旋的余地。”当前抱怨现行法律的地方法院尚未证明目前有新的、可靠的犯罪学知识,迫使立法机关以完全不同的方式行事。

此外,宪法法院表示,仅仅因为其他国家正在放松其毒品政策,我们就要跟着这么做,这还不是我们本应依宪法行事却另作他法的理由。而对于酒精比大麻更有害、更危险的论点,宪法法院表示:“是的,我们早在1994年就承认这一点。但我们当时也说过,饮酒最终是无法被有效阻止的。”

宪法法院的裁决明确表明:如果要改变大麻禁令问题,这必须由立法机关来解决。

(编辑:文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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