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联邦劳工法院裁决:年假不能再自动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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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欧洲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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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文耕编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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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时报12月21日文耕编译】根据德国联邦劳工法院的一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判决,如果雇主未起到及时提醒义务,员工3年后未休的年假将不会自动失效。
德国《图片报》网站报道,根据联邦劳工法院20日在埃尔福特做出的裁决,如果雇主没有要求他们的雇员及时休假、并在假期时效即将到来之前提醒他们,那么雇员的年假不会在3年后自动到期。这一判决具有里程碑意义,将加强了德国数百万工人的权利。
根据联邦劳工法院的说法,雇主提供信息的义务也适用于长期生病的雇员。到目前为止,此类雇员还面临着在患病当年的日历年结束后15个月内无法休假的威胁,现在这不再适用。
德国劳工法院的判决执行的是欧洲法院(ECJ)今年9月的裁决,之后,雇主必须积极提醒员工休假,不得漠然地看着员工的假期到期。如果他们不履行此义务,则员工仍然有权享受带薪休假。
判决的背景是来自北威州的两名妇女向德国和欧洲的最高法院提起的诉讼。其中一位税务员由于工作繁重,多年来没有休过101天假期。另一位原告长期生病,因此只能休部分年假。
(编辑:李璟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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