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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布局房地产税改革试点 剑指楼市投机和地方依赖

【欧洲时报网】当前,中国政府正设法遏制房地产投机并以更均衡的方式分配财富。中国将在部分地区开展期五年的房地产税改革试点,这可能令地方财政承压。

哪些城市会成为试点?

新华社报道,10月2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国务院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

此次试点地区的房地产税征税对象为居住用和非居住用等各类房地产,不包括依法拥有的农村宅基地及其上住宅。土地使用权人、房屋所有权人为房地产税的纳税人。“这意味着,除了农村住房之外,各类房地产都将纳入税征收范围,但不同房产征收方式不同。”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员贾康说道。

据了解,2011年,上海、重庆两地已经试点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不同的是,上海只针对本地居民的第二套住房、重庆只针对别墅和高档住房征收等。对此,贾康分析道,总结上海和重庆试点经验,从长远角度来看,未来的房地产税征收对象不能只动增量不动存量。同时,要秉持积极而谨慎的态度,柔性切入,从一开始考虑好社会对方案的可接受性。

哪些地方会成为第一批“吃螃蟹”的城市?是中国公众十分关心的问题。贾康认为,位于创新前沿的示范区可以先行加入试点,给其它地方和全局配套改革提供更好的案例经验。

李建军表示,在试点期内,房地产税对试点地区内持有多套房子的个人或家庭会产生直接影响。可以预期,房地产税征收应该有减免设计,如首套减免税、房产税的免征面积等,实际上对于满足首套住房需求购置房产的家庭来说,不会有实质影响。“随着房地产税试点及可预见的逐步在全国推行,将降低房地产投资者的预期收益和住房的投资投机需求。”

这是10月23日拍摄的重庆市北碚区新房子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施工现场(无人机照片)。(图片来源:新华社)

将考验地方财政和经济

那么,中国房地产税改革将产生什么影响?贾康分析称,在住房的持有环节形成了税收负担以后,会对房地产市场上的供需双方都产生影响,综合形成房地产市场运行中间一种“压舱促稳”的机制,遏制肆无忌惮的炒作,并与其他改革措施配合打造“健康发展长效机制”。

在贾康看来,从房地产长效机制到共同富裕、再到推动地方政府职能的转变,房地产税都被寄予厚望。一方面,房地产税改革将在推动共同富裕和优化实现三次分配体系应有功能过程中扮演重要角色,更好地调节收入分配和实现社会公平;另一方面,房地产税的征收意味着每隔一段时间可重评一次税基,这也将给地方政府转变职能、尽心尽力做好公共服务、优化本地投资环境,带来一个更有效的与其财源建设的“内洽机制”。

一直以来,土地出让金是地方财政收入大头,地方政府发行的专项债券,不少也是以土地出让收入为偿债来源,在当前官方加大民生指出的大背景下,很多地方政府的钱袋子捉襟见肘。在这种情况下,地方政府的多项政策目标可能冲突,在稳地价上难有深层的内在动力。

中国经济网注意到,近期,各地第二次土地集中出让的地块不少位于较偏远的郊区,最终导致流拍和终止出让。该网认为,土地流拍和近期出现的各地高耗能产业反弹其实反映了同一个深层次问题,即发展方式之争。当前中国经济正处转型之时,但不管房地产企业还是地方政府财政收入,仍有较强的路径依赖,新的发展动力尚未完全建立,各地在遇到新问题时仍习惯采用旧药方。需要充分意识到的是,北京对此有明确政策和坚定决心,切勿心存侥幸,寄望于博弈。

据统计,今年以来,中国官方在国家层面对房地产税的表述已出现多次。从3月“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健全地方税体系”被写入“十四五规划纲要”;到5月财政部部长刘昆撰文《建立健全有利于高质量发展的现代财税体制》,“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被提及;再到10月16日《求是》杂志发表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文章《扎实推动共同富裕》中提到“要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做好试点工作”,房地产税改革早已箭在弦上。

此次,万众瞩目的房地产税终于揭开面纱,未来,中国土地和房地产市场模式与经济全局关系料将发生重大变化。

(编辑:李璟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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