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时报网】18日12时57分,北京长峰医院住院部东楼发生火情。截至19日6时,71名转运伤员中,在院治疗39人,出院3人,死亡29人。经初步调查,事故系医院住院部内部改造施工作业过程中产生的火花引燃现场可燃涂料的挥发物所致。
致29人死亡 39名伤病员仍在治疗
中新社报道,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副总队长赵洋表示,18日12时57分,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位于丰台区靛厂路291号的长峰医院发生火灾。接警后,指挥中心立即调派总队、支队两级全勤指挥部、9个消防救援站、30部消防车到场处置。
赵洋说,18日13时33分明火被扑灭,15时30分现场搜救行动结束,共疏散转移患者、医护人员及家属142人。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新闻发言人李昂表示,截至19日6时,71名转运伤员中,在院治疗39人,出院3人,死亡29人。在院治疗39名伤病员,危重3人、重症18人、病情平稳18人;男性17人、女性22人;长峰医院住院患者29人、患者家属5人、护工2人、医护3人。
另据《中国新闻周刊》报道,一位接近长峰医院的医生对透露,长峰医院疫情后亏损严重,近几年开始持续收治无法自理的失能老人,周边部分小区很多失能老人都被送到这里,这些老人行动不便,加剧了火灾逃生难度。
可燃涂料所引发火情蔓延速度加快
赵洋表示,经初步调查,事故系医院住院部内部改造施工作业过程中产生的火花引燃现场可燃涂料的挥发物所致。事故具体原因和损失还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长峰医院住院部东楼共八层,基本格局由酒店改造而成,每层楼中间的走廊并不宽敞,病房较为狭小,只能容纳两张单人床和一张陪护小床。事发时,起火点可能最先出现在长峰医院住院楼东楼五层东部,六七层也有比较严重的烟熏痕迹。现场图片显示,整个五层烧毁的最严重。走廊全部被熏黑,吊顶、钢筋和电线裸露在外面,就连部分楼层外墙也被烧毁,有的房门已经烧没,房间内的床和织物大半被烧毁。
一名消防救援专家说,施工现场有很多引发火灾的隐患,最常见的有两种,一种是电焊作业掉下来的热熔滴,滴到可燃物上,因没有及时发现而引发火灾;另一种是焊接时不小心引燃了可燃物。
这位专家解释,火花引燃现场可燃涂料的挥发物,这种可燃涂料非常危险,一点就着,一旦发生明火后很难控制,“就和汽油一样”,而且这种火情蔓延的速度要快于普通火灾,如果整个楼层再有大量棉织品等可燃物,火势蔓延地速度会非常快。“从现场燃烧后的图片来看,事故发生时,可燃涂料的量应该不少,因为只有少量不足以引发这样严重的灾害。”他还表示,在他遇到过的火灾事故中,这类原因较为罕见。
多名院内负责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目前,北京长峰医院院长王某玲(女,44岁)、副院长汪某(女,37岁)、总务科主任王某阳(男,50岁),施工公司负责人王某峰(男,47岁)、现场施工人员程某君(男,33岁)等12人,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工作中。
中国经济观察网报道,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院教授刘鑫分析,长峰医院火灾事故责任主体较为复杂,除医院、施工方外,还需要看有无发包方和承包、分包方等,可能会涉及到多个责任主体。
“但无论是多少个责任主体,所面临的损失赔偿范围肯定是全额赔偿。”刘鑫说,涉及到侵权责任,按《民法典》损害赔偿相关规定计算损失,且属于全部责任,具体赔偿分为死亡赔偿金、医疗费、伤残费、误工费、生前抚养人的抚养费、精神损害赔偿费等,由确定的责任主体来承担赔偿责任。
在刑事责任上,刘鑫表示,医院领导、分管相关工作的部门领导、承包方、施工方等跟此事件有直接责任关系的,以及当地政府中负有领导责任、管理责任的相关人员,都可能涉嫌重大生产责任事故罪、玩忽职守罪等。
(编辑:申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