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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烟“断甜” 中国官方:不含烟碱的电子烟产品不得进入市场销售

【欧洲时报网】中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近日批准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自2022年10月1日起实施。规定所有的电子烟产品都必须依照国标进行生产,对电子烟的定义提出更新,要求电子烟“断甜”,对年轻人吸引力颇大的各类调味电子烟将成为过去式。并强调不含烟碱的电子烟产品不得进入市场销售。

电子烟定义更新

综合中新社、央视新闻报道,电子烟国标中对电子烟的定义进行了更新,按照新的标准,受到国家监管的产品种类将增加。包括此前通过从非烟草本植物中提取成分,雾化后抽吸,以此和电子烟“切割”的草本雾化类产品也将被纳入国标的监管。

电子烟正式“断甜”

电子烟得以流行,很大程度上借助于其“有助于戒烟对身体损害小”等宣传语。然而事实是,电子烟因其口味多样,吸食难度低,心理负担小,反而吸引了大量青少年去尝试。

2021年国家卫健委发布的《中国吸烟危害健康报告2020》显示,“使用电子烟可能更能致人抽上卷烟,这一现象在青少年当中尤为明显。”

而本次国标中明确规定:“电子烟不应对未成年人产生诱导性,不应使产品特征风味呈现除烟草外的其他风味。”

北京控烟协会会长张建枢解释道:“如果是以戒烟为目的,那应该保持烟草口味,而不应该有各种水果、花香、植物等口味。过去实践也证明,这对于青少年诱惑力特别强。”

随着电子烟国标通过实施,电子烟将被强制“断甜”。

不含烟碱的电子烟产品不得进入市场销售

基于《电子烟管理办法》的监管要求,并接轨国际监管趋势,借鉴国际监管经验,《电子烟》国家标准提出了科学适用的技术内容,具有以下特点。

第一,规定电子烟是“用于产生气溶胶供人抽吸等的电子传送系统”,将不含烟碱的电子烟纳入电子烟定义范围。第二,鉴于水果、食品、饮料等调味电子烟和无烟碱电子烟对未成年人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容易诱导未成年人吸食,标准明确规定不应使产品特征风味呈现除烟草外的其他风味,并明确要求“雾化物应含有烟碱”,即不含烟碱的电子烟产品不得进入市场销售。第三,标准依据添加剂的使用原则,经过充分安全风险评估论证、实验验证并广泛征求意见后,明确列出允许使用的101种添加剂,纳入添加剂“白名单”。

据悉,《电子烟》国家标准将于今年10月1日正式实施。据相关规定,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服务,不得生产、销售、进口或提供。标准正式实施后,市场上销售的电子烟产品须符合国家标准。

官方表示,考虑到《电子烟》国家标准发布后,电子烟生产企业需要根据标准要求对产品进行合规性设计,完成产品改造,并向有关部门申请产品检测和技术审评等工作,这些都需要一定时间,因此设定了5个月的实施过渡期。在实施过渡期期间,电子烟生产企业要开展标准的宣贯培训,深入了解标准技术内容,尽早实现产品达标。

(编辑:李璟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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