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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与申请图纸不符,会不会被罚款?

华律师信箱(106)

http://www.oushinet.com    欧洲时报

 

  93省梁女士问:我是欧洲时报 “华律师信箱”的读者,这一栏目使我了解了不少法国的法律和我们的权益。现有一事请教:我住的是一所独立房子,有花园,左右两边没有靠近的房屋。我申请了一个12平方米花园简屋的建造许可证(permis de construire pour un abri de jardin)。如果建好后外形与当时申请的图纸有小小不同,面积没有增大,会不会罚我款呢?又如果以后我用它作为一个房间居住,被市政府查到,是否会罚我款呢?法国的法律有没有明确规定呢?

  华律师答:关于第一个问题,法国法律一般规定如下:当事人在获得建造许可证后,如果想对申请时提交的建筑图纸作一些小的修改或调整,尤其涉及建筑物的外形、高度、面积等问题时,应当向当地市政府的有关部门提出修改建造许可证的申请(demande de permis de construire modificatif)。申请时应填写cerfa N°10087*01表格一式四份,并附上标明修改之处的新图纸,以及相关的数据。

  我们不知道梁女士所说的 “建好后的花园简屋的外形与申请时的图纸有小小的不同”,这 “小小的不同”究竟有多大的差异?如果是很细微的差异,对建筑物的外形不构成实质性改变,我想不会有什么麻烦。但如果对建筑物的外形构成了实质性的改变,最好还是按上述法律的规定申请修改建造许可证。

  对于无建造许可证而擅自建造的行为,或违章建造的行为,法国法律所规定的处罚是很严厉的,每平方米的非法或违章建筑可判高达6000欧元的罚金,并责令拆除或使之不能使用,以及登报示众。当然,梁女士建好后的花园简屋的外形与申请时的图纸有小小不同,应该说是小问题,即使被查处,也不可能适用这么高的罚金。

  第二个问题是一个打擦边球的问题。一般而言,花园简屋的用途是安放一些维护花园所需的工具和其他杂物,而不是用于人的居住,但是法律也没有明令禁止花园简屋住人。在实践中,不少人在花园简屋中安装了一些必要的生活设施,以便在需要的时候将它作为客房,临时安置客人居住。应该说,如果将花园简屋作为临时客房或临时住房,它的用途没有发生根本改变,不会有什么大麻烦。但是如果象梁女士说的那样把它作为一个房间长期居住,可能会有麻烦,因为该建筑物的用途(destination de la construction)发生了根本的改变。

  顺便提一下,原则上在法国建造任何建筑物,无论是作为居住或其他用途,均需事先获得建造许可证。对已存在的建筑物实行改造,如果涉及改变该建筑物的用途,或改变其外形、容积,或增添新楼层等,也需事先申请建造许可证。但是某些建筑工程可免申领许可证,只需事先申报即可,例如房屋外墙的整修、搭建临时的面积低于35M2 的娱乐棚房、建造室外游泳池、搭建花棚等。

  本栏目由巴黎联华律师事务所(cabinet XIE & LI Associés)主办,读者来函请寄cabinet XIE & LI Associés,地址:113 rue du Temple, 75003 Paris。电话:0144540574。传真:0144540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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