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金先生问:我是一名刚到法国不久的留学生。两个月前,我租了一间房,租约言明月租400欧元,租期一年。后来我又找到了一处房屋,不但月租便宜100欧元,离我的学校也比较近,所以我想把现在的房子退了。但是我和房东说了之后,房东说合同租期是一年,不能退租,除非我把一年的房租交清了。请问我有没有在合同未到期的情况下退租的权利?
华律师答:按照法国现行的法律,在租房合同规定的租赁期内,房客随时可以提出退租,无需说明理由,但必须遵守两个条件。
第一,退租的决定应以带回执的挂号信的形式,或通过司法执达员,送达给房东。
第二,房客应提前三个月将退租决定通知房东,该期限从房东收到退租通知之日起算,即房东签收挂号信或司法执达员的送达文书之日起算。在下列情况下,上述的提前通知期可缩短为一个月:房客获得第一份工作,需去异地工作和居住;房客因工作调动或找到新工作,需去异地工作和居住;房客年龄在六十岁以上,其身体状况需要变动居住地;房客是享受最低生活救济金者(RMI) 。
可见,金先生的房东不让退租,或者索取一年房租的做法,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金先生完全可以用挂号信的形式,正式将退房决定通知房东。当然退房日期必须是三个月后的某一天,在此期间房东有权利收取房租,即使金先生提前搬走。
和房客的退租相比,房东退租要难得多。一般而言,在租约规定的租赁期内房东无权退租,除非他和房客达成提前解除租约的协议,或因房客违背租约规定的重要义务被法院宣告解除租约。
即使租约到期,房东的退租权利也是受到很大限制的。法律规定住房租约到期时,房东只有在下列情况下才可不再续租:
第一,收回出售。房东可以以要将相关房屋出售为理由,不再续新的租约。但在此情况下,房客享有优先购买权。房东必须提前六个月将退租和售房决定以及售价告知房客,后者可在收到退租和售房决定后的两个月内,行使其优先购买权。
第二,收回自住。收回自住的通知必须提前六个月告知房客,并明确自住的享用人。法定享用人被限定为房东自己、其配偶或同居者、房东或其配偶同居者的直系卑亲属或尊亲属。
第三,其它合法和重大的理由。所谓合法和重大的理由,主要指房客曾有严重违反租约的行为,如拖欠房租、违反禁止分租的规定、对邻居态度恶劣、私自改变房屋的布局结构、房东要对房屋进行大修改造等等。
另外,对年龄在70岁以上的低收入房客,法律规定了特殊的保护,房东即使有法定的理由,也不得对他们采取收房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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