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新社巴黎8月28日电】28日的《宪报》公布了2008年8月26日的一项政令,设立一项收费,从2009年1月1日起将新型灰卡寄到车主家中。
内政部向记者透露,这项收费应当不足3欧元,将汇给邮局,与地区灰卡税同时征收。
从2009年1月1日开始,如果将新车或者旧车(摩托车除外)灰卡寄到车主家中,需要向车主收费。但是如果数据有误重寄,不另收费。
菲永总理、内政部长阿利奥-马里、预算部长韦尔特、海外事务国务秘书艾斯特罗西签署了这项政令。政令规定,具体收费将根据邮费由内政部长预算部共同发出的法令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