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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要收回房子,应该给我多少补偿金?

华律师信箱(228)

http://www.oushinet.com    欧洲时报

 

  巴黎陈先生问:我有一个店铺,租约是3、6、9年的。今年12月到期,前几天我收到房东的来信,说他要收回房子,提议给我们一个补偿金,但没有提及具体的数额。因为店里的生意不太景气,我同意把房子还给他,但是想知道房东会赔给我多少钱?

  华律师答:商业租约的期限是3、6、9年的,如果房东不想续租约,在租约9年到期前,应提前六个月通过执达员通知房客不续租约。

  除了商法典第L.145-17及其后条款规定的例外情况,在房东拒绝续商业租约时,必须给房客一个补偿,赔偿数额相当于因不续租约给房客造成的损失。

  这里必须注意的是,如果房东不提出具体赔偿数额,房客要求赔偿的,必须在自不续租约的通知之日起两年内向法院起诉。

  赔偿的标准:不续租约的赔偿金应该等同于店铺的商业价值,该商业价值根据该行业的惯例而定,再加上搬迁和再安置的正常费用,以及购置同等价值的一个店铺所需的费用和转让税,但房东能够证明因不续租约给房客造成的损失小于以上数额的除外。

  房客承受的损失,应区分以下两种情况:一种是由于丧失客户而导致的店的消失;另一种是房客可以在不丧失客户的情况下搬移到新的场所。

  陈先生的情况可能是属于第一种,即店的客户完全消失。我们在这里也仅仅介绍这种情况下的赔偿方法。

  店铺的商业价值,最常见的评估方法是计算最近三年的平均营业额,然后乘以一定的百分比,一般是40% 到100%之间,或是计算近三年的盈利,乘以一定的倍数,一般是3到5倍。

  其他的评估方法还有根据房租及每个平方米的租金价格等标准计算的店铺的商业价值。或根据通过在市场上同类店的价格,通过对经营的业务范围、位置、营业额、面积和场所的状况进行比较从而得出的商业价值。

   本栏目由巴黎联华律师事务所(cabinet XIE & LI Associés)主办,读者来函请寄:cabinet XIE & LI Associé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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