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国生活,你知道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吗?在案件对自己不利的情况下,你知道如何起死回生吗?
请看:维护合法权益的365个法律知识专题之146
家住在法国77省的华人王先生作为大客车司机受雇于一家名为T的法国运输公司,他于2002年5月22日与T公司签订了一份有限期雇佣合同(CDD-Contrat à durée déterminée),为期12个月。
T运输公司一名法国员工S先生是王先生的同事,素来对外国人有种族偏见,时常对王先生恶言相加。王先生面对S先生的挑衅几次忍让,在实在无法忍受的情况下,2002年10月17日王先生与S先生发生了激烈的争吵,并且差点大打出手,幸好被公司其他同事拉开。T公司老板X先生早就知道S先生对外国人有种族偏见,但他并没有严厉斥责S先生的此种行为,只是轻描淡写劝和了几句,然后提出让王先生先回家休息一下。
王先生对老板X先生纵容本国员工的态度很是不满,为了表示抗议,王先生在随后的几天一直没有回公司上班。2002年10月21日早晨,X先生致电给王先生,要求他返回工作岗位,王先生表示如果S先生不主动向其认错,他就不会去上班。
几天后,公司通知王先生,他的有限期工作合同已经被终止,他不必再去公司上班。王先生得知此消息马上找到律师进行咨询,在律师的帮助下,王先生将T公司告上了人权法庭,要求T公司向其支付损害赔偿金。
T公司的律师在法庭上提出:
在王先生与S先生发生口角之后,雇主确实要求王先生回家休息一下,但此后王先生就拒绝重新回公司上班。这一事实说明了并不是T公司有意单方面终止与王先生的有限期雇佣合同,是王先生表达了其不愿再回T公司上班的意愿而导致了合同终止。
王先生的律师认为:
1)根据《法国工作法典》第L.122-3-8条,“除非得到雇佣双方的同意,有限期雇佣合同只能在雇员犯有严重错误或者遇到不可抗拒力的情况下才能在到期之前终止。如果雇主单方面在到期之前终止合同,雇员有权向其索要损害赔偿金。”
2)此案中,王先生为了表示对雇主处理问题方式的不满而拒绝返回工作,并不代表其有提前终止合同的意愿。王先生已经提出了只要S先生向其道歉,他就会重新公司工作。因此有限期雇佣合同的终止完全是T公司单方面决定造成的,王先生有权得到损害赔偿。
法官接受了王先生律师的意见,要求T公司向王先生支付损害赔偿金,并由T公司交纳法庭诉讼费用。
提醒:
《法国工作法典》第L.122-3-8条,除非得到雇佣双方的同意,有限期雇佣合同只能在雇员犯有严重错误或者遇到不可抗拒力的情况下才能在到期之前终止。如果雇主单方面在到期之前终止合同,雇员有权向其索要损害赔偿金。
石宛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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