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里昂、VILLEJUIF、ISSY-LES-MOULINEAUX|、PANTIN等地的几位老读者问:我们是《欧洲时报》及《欧洲联合周报》法律版的忠实读者,想请你们详细介绍一下从亚洲来法定居的华人的退休问题,尤其是:
1、退休年龄?
2、法国以外的工龄能不能算?
3、有没有R.G.领取的最低生活退休金,每月可领多少(559欧元)?
4、什么条件可以领取559欧元?
5、发现有1ème résidence,能不能领取?银行有钱可不可以领取?
6、退休回原籍国怎么领取退休金?是否会减少?
7、回原籍国生活期间,是否一定每年要回一次法国?会被取消法国籍吗?
8、丈夫未退休,可否领取559欧元?
9、回原籍国生活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可否向法国社会保险机构报销?
华律师答:上一期我们谈了法国普通制度下可以享受退休的条件。本期我们将介绍退休金是如何计算的,以及什么是最低养老金(minimum vieillesse)。
现行法律规定,必须交纳满160个季度的养老保险费,或者满65周岁以后申请退休,才能享受退休金全份额。所谓全份额,其实也已经打了相当大的折扣,它只相当于当事人工资收入基准的50%(法国公务员的退休金按退休前工资的75%计算)。而当事人的工资收入基准,则是由当事人收入中最佳25年的平均值构成。譬如某人一生中最好时期的月收入达4000欧元,最差时期的月收入仅1000欧元,而最佳的25年的月收入平均为2500欧元,那么他的全份额退休金也就是2500欧元的一半,即1250欧元。
享受退休金全份额,并不等于可以实际拿到相当于最佳的25年平均收入一半的退休金。对于那些工作至65周岁但仍不能交足160个季度养老保险费的人来说,他的退休金还要按比例扣减。例如一位40岁开始在法工作的华人,到65周岁共交纳了100个季度的养老保险费,25年的月收入平均值为2000欧元,他的退休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100/160 x 2000欧元 x 50% = 625欧元
当然,由于他在工作期间还交纳了补充养老保险费(这是法律规定必须交纳的,采取的是积分制,即按所交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费的多少折算成积分(points),退休时所拥有的积分数乘以积分值,就构成可领取的补充养老金的数额),他还有权利领取补充养老金。但是无论如何,对一个工作年限不够的人而言,其退休金肯定大大低于工作时的收入。
由于大部分华人申报的收入不高,工作年限又较短,到退休时通过上述计算方式所能获得的退休金很少,需要求助于最低养老金机制,即通常所说的最低退休金。
严格地说,最低养老金机制不是一种退休机制,而是一种社会救济机制,它包含了九种针对不同类型、不同情况的无收入或低收入老年人的救助措施,譬如对老年原受薪劳动者的补助,对老年原非受薪劳动者的补助,补充性补助,老年特别补助,特多子女母亲补助,对原农业劳动者的补助,等等。2004年6月24日的一项法令对最低养老金制度作了较大的改革,设立了老年人养老补贴(allocation de solidarité aux personnes agées) ,以替代目前名目繁多的各种老年人生活补助。新制度将于2006年1月1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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