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立遗嘱也可未雨绸缪
您也许会担心继承人在您身后产生不一致意见,改革后的继承法可以使您在不立遗嘱的情况下提前做好安排。
虽说继承从死亡发生起开始生效,但在遗产被正式分割之前,他们仍是属于全体继承人的未分遗产(indivision)。继承法改革之前的原则是任何有关未分遗产的处置决定都要取得所有继承人的一致同意,这使得财产的管理非常困难,甚至当继承人意见不一致时陷入僵局。而今后有关未分遗产的一些决定只要经过三分之二的继承人同意就可以了、例如出售亡者的汽车、有价证券,或是出租其公寓套房等。但对于一些重大决定,比如出售亡者除动产之外的产业,仍要遵循取得所有继承人同意的原则。
新方法:指定遗产管理委托人
改革后的法律为人们提供了一种名为“身后委托(mandat posthume)”的方法,预防共有遗产在日后分割时出现僵局。人们在有生之年即可指定一个人、一个协会或是一个基金会(即受托人)日后管理自己留下的全部或部分遗产。该委托必须经过公证人的公证。受托人可以是遗产继承人,但不能是经手遗产分配的公证人。而且,这一委托必须有严肃合法的理由,例如:孩子有残疾,继承人太年轻或是没有能力管理被继承的公司等等。如果您的继承人因为年龄小或是缺乏经验无法管理,可以使用这一方法委托管理您留下的营业资产、股票证券、房产等。
委托权一般的有效期为两年,除非法官决定延长。其期限可以延长到5年,在继承人无能力、年龄太小或者职业资产亟须管理的情况下还可以再延长。
将遗产传给孙辈
在法律改革之前,孙子女、外孙子女无法从祖父母、外祖父母处继承遗产,除非他们的父母已经过世。如今财产隔代继承已变得较为容易。您可以以平均赠与(donation-partage)的形式将财产转移给孙辈子女,而以前这一赠与只能给自己的子女。您也可以以单纯赠与(donation simple)的形式送给他们一定数目的钱,但前提是您的子女得同意。在重组家庭中,配偶的子女也有权利获得配偶间的平均赠与(donation-partage conjointe)。而且给孙辈子女财物的好处是,如果6年内给每个人不超过3万欧元,可免交赠与税。您还可以签署受益人是孙辈子女的人寿保险,这样您在70岁前存进去的钱如果不超过15.25万欧元的话就不用交税。
订立遗产条约
遗产条约(pacte successoral,或称pacte sur succession future)允许特留分继承人(主要是孩子)提前声明放弃他们应得的遗产份额,以令另一被指定者受益。他们还可以在父母去世前声明放弃对父母做出的赠与或遗赠提出异议,尽管这些赠与可能触及到他们应得的遗产份额。这在法律改革之前是不允许的。而这一条对有残疾孩子的家庭特别重要。这样一来,父母就可以提前安排遗产的分配,在取得残疾孩子的兄弟姐妹(即其他特留分继承人)的同意后,给予其特殊赠与。这份协议一经签订不可反悔。放弃声明要当着两名公证员的面做出。(下,全文完)
——本报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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