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省胡先生问:去年10月我开办了一家电脑网络安装公司,是一家单人责任有限公司。前不久我找到了一个信得过的合作伙伴,我们商定准备一起干。我们有两个方案,一是继续利用我现在的公司,让这个合作伙伴加入我的公司,也就是说把现在的单人责任有限公司变成普通的责任有限公司,二是另外成立一家新公司。请问这两种方案哪一种更好些?
华律师答:法国法律允许一家正在营运中的公司转换公司其法律形式,但这种转换一般在性质相近的公司之间进行,譬如均属资合公司的股份有限公司转换成责任有限公司。如果将一家资合公司转变成人合公司,譬如将责任有限公司变成合伙公司,转换的程序很复杂,故很少见。
在实践中,从普通的责任有限公司转成单人责任有限公司的情况较常见:当公司的股份全部转移到一位股东手中时,普通责任有限公司也就自然、而且不得不变成单人责任有限公司。但胡先生提的单人责任有限公司(société unipersonnelle à responsabilité limitée)转成普通的责任有限公司(société à responsabilité limitée) 的情况,则很少见。因为这种方向的转换在实践操作中有许多问题需要解决。
首先,虽然单人责任有限公司是从普通责任有限公司变通过来的,但是这种公司是一种资合和人合因素相结合的公司,在资本构成、机构设置、运作方式、议事机制、税务体制等方面,都与普通责任有限公司有很大差异。在转换过程中,需要全面更换公司章程,需要将税务体制从个人工商盈利税改变成公司税,等等。
其次,需要聘请一位审计师,对公司的经营状况作全面的评估,出具一份评估报告。
再次,还要看原公司的章程是否允许转让股权,有无特别的规定。在公司注册资本有变动的情况下,还需做公司增资的手续。
另外,在公司法人继续存在的情况下,原公司的所有债务,新公司都将全部继承和负责,新老股东之间的利益也就可能会变得复杂起来。
所以我们不看好公司转换的方案。
相对而言,另外成立一家普通的责任有限公司的方案较为简便。双方一切从零开始,没有老公司的包袱和后遗症。
当然,具体到胡先生的案件,还得看实际的情况。例如,如果胡先生的电脑网络安装公司已经拥有了一定的名气,拥有了一定的顾客群,更换公司将使业务遭受巨大损害,那么还是可以优先考虑第一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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