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在韩国首都工作的让-路易·古尔若夫妇在当地被起诉,法院指控这对法国夫妇杀死亲生婴儿子女。消息传到欧洲,法国舆论大哗,认为二人肯定遭人陷害受冤,法国方面不信韩国人的亲子鉴定结果。然而,当法国权威机构的化验报告公布了以后,人们惊骇地得知:被害婴儿确实是古尔若夫妇的亲骨肉。
古尔若案揭开了长期被社会忽视的一个严重问题,事实上,有相当一些妇女杀死亲骨肉,且一而再再而三,而法律上却无明文规定,实令人难以置信。近日,心理专家对这一并不个别的现象作了分析,解读缘由。
冰冻在冷冻柜里的婴儿
古尔若夫妇侨居韩国,让-路易是工程师,在汉城为一家美国汽车装备公司工作。他于7月23日在其首尔住所的冷冻柜里发现了用塑料袋包裹的两具婴儿尸体,他立即向韩国警方报了警,并接受警方要求,配合侦缉,提供了自己的脱氧核糖核酸(ADN)。对于警方怀疑他妻子一事,让-路易宣称,这两具婴儿尸体肯定是有人趁俩夫妇回法国度假期间,恶意栽赃,将其装进他们家冷冻柜内的。此时,他的妻子还在法国度假未归。
不料,韩国所作的最初基因化验结果指出,这两个婴儿的父母正是古尔若夫妇,并以杀婴罪起诉二人。本国公民在国外牵涉进这桩疑团重重“相当特殊”的案子,法国图尔市司法部门立即决定介入侦讯。此时,亲友和公众舆论都无法理解,如果确实是母亲杀婴,为何古尔若夫人还要把婴儿尸体长时期保存在冷冻柜里而不将它们抛弃?为何在此之前没有任何人发现她曾怀孕呢?亲属们肯定,古尔若夫妇遭了恶人陷害,韩国人的亲子鉴定化验水平太低,不可信。法国警方接着对当事人的AND重新进行验证。然而,在警方权威机构的化验报告公布后,人们惊骇不已:被害婴儿确实是古尔若夫妇的亲骨肉。
婴儿尸体案:古尔若夫人承认总共杀死3个婴儿
两个半月期间,维罗妮克·古尔若一直矢口否认与这两具死婴有任何关系,在法国进行的亲子化验铁证面前,古尔若夫妇于10月10日傍晚被警方传讯。图尔检察院紧接着展开司法侦讯。 38岁的维罗妮克·古尔若在被拘留的第二天终于承认,凶手是她,丈夫与案子无关。她并坦白说,除去今年7月在韩国首尔自家冷冻柜里发现的第四、第五胎两个婴儿以外,她还曾在1999年7月在法国杀死过她刚生下的第三胎婴儿。维罗妮克·古尔若现有10岁和11岁两个孩子。她已被控杀婴罪。
虽然维罗妮克·古尔若认了罪,但她的家人都联合支持她,她的婆母认为她“因精疲力竭而招认”。她的公公也宣称“她承认了她没有犯的一桩罪行”。目前,该案还在审理之中。
令人难以置信的事实
女被告的律师莫兰先生向法国新闻电台宣布:“我的委托人宣称,她是瞒着丈夫独自作案的,并承担全部责任。”据称,古尔若夫人在首尔的家里独自生下孩子,闷死或勒死了婴儿。第四胎于2002年出生,第五胎于2003年底出生。而第三胎则是被烧死的。不久前她已在首尔的一家医院里接受了子宫切除手术。
维罗妮克·古尔若是有文化的妇女,据与她有过接触的人反映,她为人和善。她目前是两个孩子的母亲,丈夫“从哪方面看”也都没有问题,夫妇过着平静的生活,家庭没有经济压力。这样的人怎会干出如此丧尽天良的事来?再说,前后3次怀孕,周围人都看不出,难道连她的丈夫都没有发现?据有关人士称,古尔若先生长年出差……古尔若夫妇曾经搬过家,维洛妮克·古尔若还带着死婴,一起搬进新居……所有这一切都悖逆常理,该作何解释呢?
心理专家解读:这是典型的“怀孕心理障碍症”
南特高校治疗中心(CHU)心理分析师玛利诺布洛丝女士经常接触有怀孕心理障碍的妇女。她说,上述表现实际上在某些妇女群体中相当普遍,是典型的“拒不承认怀孕症”(deni de grossesse)。出于各种原因,怀孕女子掩饰事实,周围人全都被蒙在鼓里,包括对自己的丈夫。杀婴现象在少女群体中有一定的比例。一些人不慎怀孕,迫于社会、家庭和经济压力,往往以绑肚束胸等自虐方式掩饰,最后躲在暗处分娩,初生儿一落地立即将其淹死或闷死在浴室里。另一些女子则因担心影响与男方关系,或生怕家庭负担过重,于是分娩后将婴儿杀死。本星期在荷兰被判入狱3年的一名妇女,5年中曾4次亲手杀婴。在法庭上,该女承认因为怕被男友抛弃,不敢怀孕生子。这个女子患有精神紊乱症,她解释自己生下孩子后宁愿让其死去,因为她不放心医院的医生,认为他们会抡走自己的孩子。
感情缺损酿成的可怕行为
玛利诺布洛丝大夫说,妇人本身对已怀孕的事实顽固地在精神上予以抵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使大脑“相信”她没有怀孕,于是听之任之,直至分娩期到来。一些女子在分娩时刻来临时,到医院里对大夫说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肚子痛,有些已多次分娩过的妇人在羊水流出时还大惊小怪。维罗妮克·古尔若杀婴已成习惯,她对这些生命的降临已完全失去了感觉,甚至可以在装着死婴尸体的冰柜周围正常生活,毫无内疚。因为,只要事实不暴露,她们没有受到处罚,这类妇女的潜意识里一直把分娩后杀死婴儿视同为正常流产一样,与谋害无关。
“拒不承认怀孕症”是不是一种病呢?玛利诺布洛丝大夫认为,那不是病,但它是一种“错乱”(trouble)。有一点可以肯定,受这种现象控制的妇女在感情上常常有缺损。原因可能很多:曾有过一次不顺心的怀孕、夫妻关系出现危机、精神上有压力,等等。只需看一眼报上和电视前刊登出的几张维罗妮克·古尔若的照片,便会感觉到这个女子在感情领域的贫瘠,她那漠然的目光,拒人于千里之外的神情,都给人留下极为深刻的印象。
令人担忧的一个群体
这类妇女的某种思维能力可以说是已经麻木,常人想来可以采取避孕办法解决的问题,在这些妇女头脑中是模糊的概念,因而自觉不自学地忘记受孕日期、是否想去流产,能否解决问题都犹豫不决,一旦过了法定允许流产期限则存侥幸心理等等……一旦面临杀婴后法律制裁局面,不知所措。
心理专家在长期接触这类案例中发现,感情缺损的妇女做出的一些怪异行为,例如维罗妮克在冰柜里保存死婴,实质上是通过这种方式弥补自己的某种隐秘的需求;她们有时把死婴埋葬在自家花园里,有一个妇女甚至将死婴埋藏在卧室阳台上的花坛里,一开窗户便能“接触”到。维罗妮克搬家不忘把两个尸体一起带走也是典型的例子。
她们的潜意识里,需要让这些被剥夺了生活权利的婴儿在世上留下一个痕迹。而当东窗事发,面对执法人员时,这些妇人大多不用很多时间,很快就吐露心声,而在交代了罪行之后,如释重负。
社会有责任关注准病态妇人
之所以说“拒不承认怀孕症”不是病,是因为常常已有孩子的这类女子,对自己身边的孩子一般都能照顾得非常好;她们完全不是精神病患者;不能被列入“失去为自己行为负责能力者”,因而在受到司法惩处判刑时无权获得减刑照顾。心理专家说,警方和司法部门对这种人的行为予以惩治,对于她们不但应该,而且是有益的,就像对一个沉睡者大喝一声,可以帮她们从此醒悟过来。事实证明,家庭、社会环境如果对她们缺乏感情关照,这些人因心态受阻,会一意孤行,继续干下去,最后酿成更严重的悲剧。
法国对妇女中存在的这种犯罪现象缺乏了解和关注,现行的法律在这方面急待改善。司法上不承认它,“刑法”中居然不存在“杀婴罪”这一条,唯有模糊的“谋害15岁以下未成年者”条文,最重刑期是终生徒刑。法院在处理类似上述案件时,由于没有贴切法律条文可依,最轻判刑10年监禁,并禁止子女探望。这种做法实质上对挽救当事者无济于事,而且对亲情维系是残酷的决定。因而,一般情况下司法部门都予以从轻发落。尤其是少女遭遇色狼袭击后受孕,最后杀死婴儿的案件。
维罗妮克的亲友目前一味叫屈,实质还是在为解脱自己的责任呼叫,真正健康的做法是承认现实,消除他们与被告人之间的感情樊篱。而从当局方面来说,应当尽快完善法律,严厉执法的同时,考虑这类犯人的特殊性,予以心理治疗。玛利诺布洛丝大夫认为,维罗妮克·古尔若必须在服刑的同时,接受心理治疗,才能重新获得新生。(伊路 编写) |